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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602
  • 【发布文号】省委办发[2000]71号
  • 【发布日期】2000-11-10
  • 【生效日期】2000-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划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划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0]71号2000年11月10日)

各地、市、自治州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农牧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的《甘肃省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则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农牧厅、省民政厅
2000年10月12日)

近几年来,我省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0%的村实行了财务公开,14000多个村清理了财务,12719个村建立健全了民主理财组织。但是,财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开质量不高、财务混乱的现象在部分地方仍十分突出,有些地方至今尚未启动这项工作。
为了贯彻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经发[1997]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全国农村财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纪要》(农<经财>[1999]5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为指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实现农村财会管理规范化,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争取用三年时间,使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并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二)年度工作目标。
1.2000年,继续扩大公开面,使所有的村都实行财务公开;
2.2001年,在全面实行财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使“真公开、常公开、制度化”的村占到70%以上;
3.2002年,进一步健全各项配套制度,使全省所有的村实现财会管理规范化。

三、主要措施
(一)夯实会计基础
1.严格按照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全省统一村会计帐簿和收、付款凭据,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使用会计凭证和进行会计核算。按期把帐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整理造册,登记归档、妥善保管。从会计工作的各环节上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保障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
2.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宣传和推行财政部颁发的新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会制度。按照“层层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地两级主要负责是由资培训,县以下农经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村(组)会计业务培训。采取上大课、办赛帐会等方式,提高农村财会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以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促进财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完善四项基本制度
1.财务公开制度。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项目、内容、时间、程序、方式向村民公布财务,使财务公开成为新时期农村干部的一项工作内容和自觉行动。
2.民主理财制度。赋予民主理财组织审核、公布集体财务和反馈群众意见、参与财务管理的权力,发挥其体现群众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作用。
3.问题查处制度。要有专人负责调查处理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给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力。
4.检查验收制度。按财务公开规范化的要求,制定检查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和考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经常组织检查、考核,防止“走过场”,避免财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
(三)建立规范化示范区
省上在继续抓好陇西、民乐两个财务公开示范县的基础上,建立不同类型的财务公开规范化示范县。各地、县可按照规范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示范点。树立样板,宣传推广,总结经验,辐射和推动全省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
(四)强化审计监督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把财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加大对集体财务的检查和审计力度,逐步实行先审计、后公开的办法,提高公开质量。同时,要以财务公开为契机,规范会计帐簿、凭据、档案等会计基础工作,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四、考核标准
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要达到以下六条标准。即:
(一)公开内容完整。凡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和代收代缴款项,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分解到户的税、费及“两工”使用情况,都要真实.准确.具体地公布,使用了要通俗易懂。
(二)公开时间及时。财务计划、“两工”使用要当月公布,各项收支要每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各项税费、集资在收缴前公布,重大的项目或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单独逐项逐笔公开。
(三)公开方式固定。以建立“公开栏”为主,会议、广播、卡片为辅,一组(社)一块,一村2-3块,建于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
(四)公开程序严格。所有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对有疑异的问题,要报请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进行审计,逐步使财务公开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先审计后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核查清楚,妥善处理,并向群众公布结果;一时还难以处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把群众明白不明白、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财务公开工作的一项指标,使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六)民主监督措施得到落实。一是要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把村民中文化基础较好、关心集体、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的人推选到民主理财小组中来;二是要赋予民主理财小组应有的权力,保障民主理财小组开展理财活动;三是民主理财小组除积极参与本村财务管理活动外,要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集体财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步骤
第一步,全面启动。继续扩大公开面,重点做好边缘、落后地区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促其尽快公开。各地、县要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建立一个示范点,带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争取在今年底以前全省所有的村都实行公开,公开面达到100%;
第二步,逐步完善。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使大部分村的公开质量符合规范化要求:
第三步,规范达标。开展检查验收活动,重点做好拾遗补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争取在2002年底前使全省所有的村都能规范公开,财务公开规范化率达到100%。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务公开工作,是现阶段农经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村务公开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把规范化活动置于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联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的任务、重点和要求,切实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好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并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对达到标准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
(三)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要把财务公开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中,注意充实民主理财组织和选配合格的财会人员;二是要把财务公开同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监督制度,以财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村务公开的规范;三是要把财务公开同财务管理结合起来,以财务公开为契机,强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财会管理工作。推动农村财会人员“考试发证、凭证上岗”制度,每两年统一举行一次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财会人员持证上岗率;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严格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稳定财会队伍;明确财会人员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开展评比、创优、表彰活动。继续探索和改革财务管理方式和会计核算办法,建立适应农村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财务公开考核责任制,组织检查、考核活动,指导、督促规范化工作,防止在财务公开上搞形式、走过场、留死角,确保财务公开经常化和规范化,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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