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202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0]80号
  • 【发布日期】2000-08-21
  • 【生效日期】2000-08-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8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理布局中小学校,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办学思想提出的新的要求。各级政府(地区行署)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抓住制定“普九”规划和“十五”计划的时机,全面部署和推进我省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
(省教育厅 2000年7月25日)

合理布局中小学校,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的进程中,以“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舍的同时,推进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到1999年底,全省在校小学生由1990年的435万人增加到501万人,但小学学校数量由1990年的21554所减少到18508所,教学点由11907个减少到10298个。校(含教学点)均学生由1990年的130人增加到174人;初中学生由1999年83.2万人增加到122.8万人,校均学生由1990年的521人增加到659人。由于多种原因,我省中小学校传统办学模式形成的“多(校、点数多)、小(学校规模小)、缺(学校功能缺)、散(教育投资分散)、低(教育质量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全省小学校点合计的28806所(点)中:农村校点26200所(点),村均1.02所(点);全省小学共有142845个班,其中班额在10人以下的就有6379个班,占总数的4.5%;初中学生中有18.7万人在小学戴帽初中班学习,占初中在校生的15.2%。由于办学条件差,管理粗放,教师队伍建设步履缓慢,学校危房多,改造任务大,财政难以支撑,农民负担加重。为了加快我省中小学尤其是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有关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我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办学、质量为本、注重效益、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目标任务是:到2005年,通过合理布局结构调整,全省基本完成中小学相对集中、扩大规模、方便入学、改善条件、集中师资、提高质量和效益。
(一)重点办好管理区(片区)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完小,完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教师,开办寄宿制,逐步减少现有村小,保留居住极分散山区的少数教学点。2002年基本取消复式班,2003年基本取消教学点,2004年村小减少50%以上。
(二)提倡打破村、乡(镇)界限,实行联村、联乡(镇)办学。原则上不新办村小,可数村联合办完小,每所完小覆盖人口5000人左右。最小规模12个班,在校生达到500人左右。乡(镇)中心完小最小规模18个班,在校生达到800人左右,服务人口8000人左右。
(三)在管理区、乡(镇)完小服务半径3公里以内的区域,不能有(或新建)其他小学和教学点。
(四)学前班逐步从小学中剥离出来。从2001年秋季起,县城所在地小学一律不再举办学前班,乡(镇)所在地要加快幼儿园的发展步伐,凡已办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小学不再举办学前班,到2003年,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小学一律不再办学前班。
(五)人口较少的小乡(镇)可举办九年制学校,其他小学一律不再办附设初中班,大部分完全中学实现高、初中分离办学。

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转变观念,为布局调整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广泛深入宣传邓小平同志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思想,宣传调整学校布局对提高办学效益、教育质量,培养现代化人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本地的校点布局调整,并结合“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实施,将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纳入“普九”规划和“十五”计划统筹制定。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准基础情况,既要制定五年总体规划,又要制定年度推进目标。坚持集中投入,保证建一所,完善一所,示范一所。
(三)增强法制意识,加强布局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抓紧规划、落实措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在县。按照依法办教的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整规划,县、乡政府建立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地、州、市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并建立督导验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规划和实施。
(四)各级政府对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所需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财政部门可安排一定专款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从教育费附加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此项工作。
(五)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分步实施,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既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又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他们对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支持。

三、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通过布局调整,实现学校的规模化、集约化,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队伍不断优化;同时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创建“示范性学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要创造条件,建设寄宿制学校,解决好部分偏远山区不便走读需要到校住读学生的吃、住和安全问题,不能因为调整布局,集中办学而影响学生入学,造成学生辍学。同时,要通过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开展勤工俭学、开辟生产基地等帮助特困学生解决学生和生活的困难。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解决交通工具接送学生。
(三)要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推行教师聘任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安排教师。因布局调整超编的教师在县、乡范围内调剂。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教师,原则上按落聘处理。要按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配齐音、体、美专任教师,并逐步清退代课教师。
(四)撤并的学校校产,属于教育资源,要由教育等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登记,一律用于教育的发展。经县级教育等有关部门同意,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可以通过拍卖等形式实行置换;可卖给个人或团体,以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可开辟为学生素质教育和科技教育的实习、实验基地;可办成农民技术学校;也可以用于解决教师住房。流动资产一律要随学生划归新的学校使用,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