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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82号
  • 【发布日期】2000-08-14
  • 【生效日期】2000-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方案



2000年年底,本市四环路将基本建成通车。为进一步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在今明两年内建成四环路百米绿化带。为保证按时完成该项绿化工程,特制订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北京生态环境建设的指示为指针,以改善首都生态和景观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本市申办2008年奥运会、迎接国际奥委会检查为动力,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时、优质地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由此带动四环路沿线环境的全面整治。

二、目标和任务

总的目标是:实现四环路两侧各100米的景观绿化带,建成环绕京城的700公顷景观绿地,形成“景不断链,绿不断线”的绿化效果和点、线、片相结合,气势宏伟、景色宜人、高水平的首都第一绿色景观大道。

具体任务是:

(一)全部拆迁四环路两侧各100米的景观绿化带内的农民房屋;按规划腾退拆迁中央、市、区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企业;拆除所有违章和临时建筑;完善和提高现有绿地的绿化水平;绿化现有空地。

(二)四环路两侧各100米的景观绿化带内非建成区段的道路两侧要尽可能拆迁实现绿化,形成绿不断带、绿化深厚的景观效果。建成区段的道路两侧要本着因地制宜、能宽则宽的原则,后退10米实现绿化。同时要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庭院绿化和拆墙透绿工作,保证建成区段两侧的道路绿化不间断,并尽可能多地开辟绿色空间。

(三)重点搞好全线13个立交桥区绿化及18个重点大型公共绿地的建设,使之成为镶嵌在四环路绿色项链上的31颗明珠。

(四)在拟建设的700公顷绿地中,朝阳区负责建设380公顷,海淀区负责建设130公顷,丰台区负责建设190公顷。

三、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

(一)工作分工。

市园林局负责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建设的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会同市政府研究室组织研究拆迁与建设的有关政策;配合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和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落实规划拆迁范围和拆迁地块;组织审查各区段绿化方案;负责提供苗木信息,监督落实绿化工程质量。

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负责辖区拆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农民的拆迁工作,并按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完成绿化建设,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对代征绿地的拆迁和绿化工作。

市规划委和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拆迁用地,并协调各区完成拆迁工作。

市计委、市经委、市建委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搬迁企业建设新厂的立项和建设审批。

市市政管委负责四环路的广告整顿和楼房外墙粉刷等综合整治工作,同时会同市规划委拆除违章和临时建筑。

市经委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搬迁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配合各区落实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建设本市绿化隔离地区的有关政策,落实所需资金(资金使用意见由市园林局根据绿化工程的需要提出)。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完成四环路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工作进度。

今年8月15日前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进度安排,落实拆迁建设用地。9月底前,各区拆除四环路百米绿化带范围内的违章和临时建筑,并在今年秋季及时整理绿化用地,实施绿化。10月底前各区要落实企事业单位、居民和农民的拆迁工作。10月底前完成现有200公顷农田和空地的绿化。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东四环路、南四环路、西北四环路和北四环路的百米绿化带的绿化建设。2001年随道路工程进度全面完成整个绿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好检查验收。

四、有关政策

(一)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建设享受《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12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0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要结合企业结构调整,关闭并拆除污染重、耗能高和长期亏损的企业。对有一定规模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在百米绿化带外重新规划选址,立项建设。拆迁企事业单位所用土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免征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和四源建设费。

(三)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地区农民的拆迁与其他绿化隔离地区拆迁农民就地上楼一并安排。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拆迁和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园林局牵头,市计委、市经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园林局承担。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把百米绿化带建设与加强城市管理和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与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结合起来;与“优二兴三”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与下半年加强重大工程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结合起来。有关区政府要指定主管领导和具体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有关区政府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认真组织实施。要将这项工程作为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坚决完成承担的任务。市园林局、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规划、政策研究、拆迁安置、工程检查等方面的指导、联系和监督工作,协助各区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舆论宣传,保持社会稳定。要通过大力宣传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建设的重要意义,取得绿化带内拆迁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掀起绿化美化环境的热潮。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保证拆迁单位和群众得到妥善的安置,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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