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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89号
  • 【发布日期】2000-08-08
  • 【生效日期】2000-08-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简称市监狱局)。市监狱局是北京市司法局管理的负责本市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职能调整

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职能,交给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监狱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狱执行刑罚、狱政管理和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罪犯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罪犯的劳动改造及思想、文化、技术等教育的组织实施。

(三)管理所属监狱的生产、基建、装备、财务等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干警和职工的管理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和北京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监狱局设13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内设6个处级机构)、纪检委、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罪犯档案的管理。

(二)法制处

起草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制度;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刑罚执行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

(三)政策研究室

负责监狱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编写监狱工作史志;负责监狱管理工作的

专题调研;指导监狱学会工作。

(四)综合信息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

宣传国家对监管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管工作的信息发布;编写《首都监狱工作》内刊;负责接待联络工作。

(五)狱政管理处

对监狱日常管理进行检查指导;查处狱内案件、事故;负责罪犯加、减刑的申报;监督警戒设施及设备的使用;负责整理罪犯情况资料;负责制订罪犯调遣计划。

(六)教育改造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制订对罪犯的思想、道德、法制、文化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罪犯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及考核;负责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组织工作;联系协调社会帮教活动。

(七)生活卫生处

负责制订罪犯被服的配发计划;检查各监狱罪犯伙食、零用金的管理情况;监督指导监区环境卫生及对罪犯疾病的预防与治疗;指导死亡罪犯的善后工作。

(八)计划财务处

制订本系统中、长期综合计划和发展规划;编制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年度财务计划;负责行政经费的划拨和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生产经营成本、资金、信贷、国有资产的管理。

(九)技术装备处

负责拟计监狱警戒具、车辆、锅炉、办公用品、干警服装的配备及更新计划;负责监控、通讯设施及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枪支弹药及监狱警戒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的交通安全及锅炉运好的管理。

(十)生产处

指导并监督、检查所属监狱的罪犯劳动;负责监狱生产设施、安全生产的管理;负责生产项目的开发、引进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一)基建处

制订本市监狱布局规划方案;编报本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编制工程财务用款和物资计划;负责本系统土地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审计处

负责直属单位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负责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的审计工作;负责有关人员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三)行政处

负责本机关财务、房产、设备、车辆、食堂等事务的管理。

政治部。内设组织处、宣传处、劳动人事处、教育训练处、机关政治处、老干部处。

组织处(团委、工会)。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负责工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宣传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干警职工的思想、理论、作风建设工作。

劳动人事处。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等工作;承办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警衔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教育训练处。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干警职工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根据国家普法教育规定对干警职工进行普法教育。

机关政治处。负责本机关的党群工作和人事管理。

老干部处。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纪检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警、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负责检查、审理干警、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受理违法、违纪方面的举报、控告、申诉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监狱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49名(合纪检、监察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4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6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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