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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单位关于 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302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0]51号
  • 【发布日期】2000-03-22
  • 【生效日期】2000-03-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单位关于 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单位关于
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0〕51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工商局、编办、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实施意见
(省工商局 省编办 省人事厅 省财政厅)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1998〕39号)精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机构改革与所办市场脱钩。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场办管脱钩的原则、范围和内容
(一)脱钩的原则
各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机构、人员、财务、职责“四分离”和“人随市走,债随市移”的原则,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在全省工商所公务员录用工作完成后,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做好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和人员的脱钩、移交工作,继续促进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脱钩的范围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资开办的市场(含与其它单位共同投资联办的市场)均列入脱钩范围。对于以市场名义立项兴建的原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使用的办公、宿舍用房、培训中心、招待所及其车库、仓库、地下室等配套附属设施(含在连体市场内的部分)不属于脱钩范畴。
(三)脱钩的内容
1.机构、人员:各级市场服务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主渠道。凡有市场办管脱钩任务而又尚未成立市场服务机构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报经当地编委批准,成立市场服务机构。市场服务机构、人员(含工商机关、直属单位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协管员,按“人随市走”原则,成建制划转、移交当地政府。
2.产权、债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办市场的产权和联办市场中的产权份额,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划归市场服务机构;凡以市场建设(含改建、扩建)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应按照“债随市移”的原则,一并脱钩给市场服务机构并办理债权债务的变更转移手续,由市场服务机构直接负责偿还。有关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要相应办理变更手续。
3.职责、任务:市场办管脱钩后,各级市场服务机构负责市场资产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承担市场内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场建设、维修、改造等任务,负责市场交易数据统计工作,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和其它有偿服务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对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开办的各类市场及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依法收取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不再承担市场建设和市场物业管理工作。

二、方法步骤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与所办市场实行机构、人员、财务、职责“四分离”的基础上,采取彻底脱钩,逐步到位的办法,把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和市场服务机构人员统一打捆,整体移交,先脱钩给同级市场服务机构,再按要求移交给当地政府。各地、市工商局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办管脱钩具体方案,经地、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协商批准后实施。主要步骤是:
(一)摸清情况,做好准备。各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组织人员对现有应税钩移交的市场逐个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进一步清查、核实每个市场现有财产状况和市场的产权、债权、债务,并汇总、登记、注册。
(二)坚持原则,彻底脱钩。各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按照“人随市走,债随市移”的原则,结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体制改革和工商所公务员录用工作,认真做好人员分流和市场资产分割、产权、债务、债务变更等具体工作,并严格按照机构、人员、财务、职责“四分离”的要求,与同级市场服务机构办理各项脱钩手续。
(三)结合实际,妥善移交。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场办管脱钩工作完成后,要充分考虑本辖区的经济状况和市场效益以及人员、资产、债务等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在2000年6月底前以地、市工商局为单位将市场服务机构、人员成建制移交给当地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认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和深化机构改革,贯彻政企、政事分开和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实现职能到位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服从大局,积极稳妥地完成这项任务。
(二)要加强领导。实行市场办管脱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利益,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市场办管脱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在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三)要促进发展。在实施市场办管脱钩中,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考虑发展,把市场服务机构建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单位,以保证办管脱钩后市场的繁荣、稳定和有序发展。
(四)要确保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按照省工商局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人员分流工作,以保证队伍思想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场服务机构应优先安排工商局及直属单位在体制、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在市场办管脱钩期间,不得向社会招聘或调入人员。
(五)要严格纪律。在实施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中,要严格组织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移交工作结束后应到同级财政(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拨手续。对利用脱钩之机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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