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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 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京 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002
  • 【发布文号】苏政发[2000]24号
  • 【发布日期】2000-02-23
  • 【生效日期】2000-0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 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京 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
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南京
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的通知

(2000年2月23日苏政发〔2000〕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井报教育部批准,同意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京经济学院,并筹建南京财经大学,同时撤销原三校建制。该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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