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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办、市乡镇企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202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0]5号
  • 【发布日期】2000-01-10
  • 【生效日期】2000-0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办、市乡镇企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办、市乡镇企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0〕5号二000年一月十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办、市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已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支柱和工业生产、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市经济增长强劲的拉动力量。乡镇企业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业投入,推动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富裕、文明、繁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我市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市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对全市经济工作提出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全面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实现全市经济工作上水平,必须实现乡镇企业工作上水平;实现我市经济发展跨世纪的奋斗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这是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站在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促进乡镇企业的改革、调整和提高,实现乡镇企业的机制创新、结构创新、产品创新和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乡镇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的能力。各区县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为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对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更有力的支持,促进、引导、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乡镇企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实现跨世纪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天津市乡镇企业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企业发展,实现我市跨世纪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农业部〈 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97〕8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乡镇企业发展的要求,现就今后三年我市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乡镇企业是我市农村经济的主体和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有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在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一个重大战略;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实现富裕小康的必由之路;是增加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是发展农村经济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根本方针。当前,在市场经济新的形势下,乡镇企业面临着体制创新和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改革处在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抓住新的机遇,采取新的措施,再造新的优势,实现新的突破。
今后三年我市乡镇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提高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着眼于培育二十一世纪的竞争和发展优势。坚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以龙头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工贸小区及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支撑,创建一批知名企业、知名产品、知名市场、知名产业,促进全市乡镇企业再上新台阶。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千方百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中,积极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尽快在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上形成新的优势。
(二)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扎扎实实地推进乡镇企业的体制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充满活力的经营机制。
(三)坚持开放带动战略。以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积极调整出口产品和招商引资结构,多元化地开拓市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引进内外资,努力形成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的开放优势。
(四)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合力创业的新局面。
(五)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的科技含量,推动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由先进技术支撑的新的市场竞争优势。
(六)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把乡镇企业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扶持和鼓励乡镇企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横向经济联合、重组。积极承接城市工业的辐射和产业的转移。引导企业加快向工业园区集中并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逐步形成城乡经济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市乡镇企业整体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以高于全市经济平均发展速度增长,使经济总量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显;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和运行机制,行业、产品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化和园区积聚发展效应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有较快的发展,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利用外资和出口创汇的幅度有较大增长,对外对内开放新的格局初步确立;企业管理有明显进步,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对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发展目标:
1.经济总量:乡镇企业总收入预期达到2000亿元,增加值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10%左右。
2.发展规模:乡镇企业总收入超5亿元的乡镇达到100个,超20亿元的乡镇达到20个,其中2个乡镇超50亿元,1个乡镇超百亿元;乡镇企业总收入超亿元的村街达到200个,超5亿元的村街40个,超10亿元的村街10个,其中2个村街超40亿元;总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和企业集团120个,超10亿元的企业集团10个,超20亿元的企业集团5个,其中2个企业集团收入突破40亿元;总资产超过5000万元企业240个;出口交贷值超3000万元企业120个;利税超1000万元企业140个。
3.产业产品结构:重点扶持冶金、化工、金属制品、交通设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器、食品等8个优势行业和仓储、批发市场、房地产业;创建30家科技示范企业;争创58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市级名牌产品和100个市局级名牌产品,培育发展30个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并在国内同行业的同类产品中产量进入前10名,其中有半数产品产量居国内首位。优势产品在乡镇企业总量中所占比重达到30%左右。
4.技术进步:乡镇企业每年用于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占固定资产资金投入的比重争取超过60%;三年内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达到300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120家;建立厂办科研机构的企业达到100家,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由6%增加到7%,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商业化应用的新机制。
5.个体私营经济:三年内全市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20%。试办一批私营经济园区,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私营企业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典型。

三、积极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集中力量抓好促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的经济增长点。
(一)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继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实施“稳定亚洲、转占欧美”的招商战略,在巩固提高亚洲各国资金引进的同时,加大对欧美非国家的招商引资力度。努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集中力量引进一批高科技、高效益、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争取更多欧美中小企业和大公司投资。切实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老企业改造的招商力度。千方百计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增加出口规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积极为有出口能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充分挖掘企业的出口潜力。
(二)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把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放到战略位置,拓宽领域,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上档次,上水平。重点扶持产品有市场、经营者有思路的企业加快发展,使其尽早形成规模,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树立起个体私营企业的新形象。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农村大市场,积极发展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专业村、专业户,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度重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围绕科技兴企战略,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工程,采用先进技术改造现有的电力电缆、高效节能低污染新型锅炉、高效节能新型阀门、精细化工、生物制药、机械制造等行业;同时把新兴技术落实到优势企业、骨干项目和重点产品上。在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乡镇企业中广泛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推介,使更多企业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与国际接轨。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起有效的科技投入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使一部分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于先进水平,形成一批乡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四)造就一批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壮大规模,增强对全市乡镇企业的带动能力。突出抓好市级百家集团的发展,力争使尧舜集团、津美集团等企业三年内营业收入超过40亿元,津海集团、先达集团、富士达集团等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形成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品竞争力强、知名度较高的大型优势企业集团。培育王顶堤集团、大桥集团、宝成集团、富强集团、万达集团等一批企业,使之三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初步形成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占有面较大,能够带动全市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规模企业群体,构筑起二次创业的经济主体。
(五)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已有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销业务,把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连为一体,拉长产销链,扩大行业优势,加快形成更多的带动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特别在工业较薄弱的地区要从农业产业化入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对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龙头企业,各级政府都要给予积极扶持。
(六)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作为乡镇企业跨世纪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小城镇建设要与发展乡镇企业和二、三产业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以加快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制定引导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小城镇集中。要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大对企业环保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监测力度。鼓励乡镇企业用好用足环保补助资金。围绕小城镇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要突出地区特色,拓宽领域,提高档次,努力发展商业、饮食、信息、交通运输和旅游等行业。
(七)进一步搞好与城市大工业的联合协作。继续挂大靠强,发展相关的配套产品,形成城乡工业、产业一体化。积极主动地接受城市大型企业规模膨胀和中小企业产业转移而实施的“退城进乡”战略措施,充分利用乡镇企业的政策优势、土地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逐步使我市乡镇企业成为全市加工制造业的主要载体。

四、保证措施
(一)企业内部要创新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
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打好乡镇企业改革攻坚战。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企业制度创新,进一步放开搞活,鼓励企业大胆实践,大胆采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充分调动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督机制,按照新的经营机制规范运作。鼓励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经营者和经营管理层持大股,鼓励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直接参与收益分配。抓好改制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立经营者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机制。加强对改制企业的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规范企业改制程序,特别是出售企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严防逃废金融债务。
(二)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四大服务体系。
1.建立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以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参与建立起面向乡镇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广泛收集科技信息,定期向企业提供。落实 乡镇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争取尽快建立完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并多形式多渠道争取资金,重点用于扶持骨干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品。
2.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把乡镇企业的人才教育培训列入全市教育发展长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企业厂长、经理进入各类高校深造。大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技能轮训。定期聘请国内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为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授课。组织优秀厂长、经理到国外进行短期培训。建立各类人才信息库,积极帮助企业选聘人才。要不定期地组织乡镇企业人才招聘洽谈会,多渠道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经营管理人才。继续开展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3.建立资金融通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建立乡镇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为一些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提供信用扶持。对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要创造条件上市或发行债券,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4.建立项目引进服务体系。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指导,开展国际经贸信息的收集与交流,积极探索新的招商方式,密切联系中介机构,实行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招商形式,提高招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乡镇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库,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招商信息,增加对外招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举行多种形式的国企和骨干乡镇企业经营者联系会,为他们经济合作牵好线搭好桥。
(三)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1.认真落实《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制止向乡镇企业乱摊派和非法收费、罚款。对现有乡镇企业收费项目,由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乡镇企业局认真进行清理。凡新的收费项目须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各单位向乡镇企业进行各类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不得强行收费。乡镇和村级组织要严格用好企业免征的10%所得税,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村社会性支出,不得随意提高比例或扩大范围。
2.制定鼓励发展的优惠政策。
(1)鼓励乡镇企业开发新产品,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对于新开发的填补我市空白、或替代进口并达到进口产品质量水平的新产品,经市科委或市经委鉴定后,该产品所实现利润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鼓励乡镇企业创立名牌产品。凡获得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市和区县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3)鼓励发展一品一业的专业村。对兴办二、三产业的农户和劳动力占全村总户数和总劳力的比重较大,二、三产业的收入成为村级收入的主体,并形成特色的专业村,由区县主管部门申报,经市农办、市乡镇企业局综合考核后,由市和区县政府给予一定资励。奖励的资金主要用于村一级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环境。
(4)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对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务统计人员和重点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的补贴。
(5)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各区县政府每年原则上要从区县乡镇企业上缴地方税金的增长部分中提取10%的资金,作为本区县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一项重要来源。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发展名牌拳头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支持乡镇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污染治理,建立工业小区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乡镇企业的城乡联营及合资合作项目。
(6)进一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近年来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集体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这些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发展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把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和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注意经常研究乡镇企业新形势、新情况,切实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安排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乡镇企业,特别是要抓重点、抓项目、抓产品,把乡镇企业的发展扎扎实实在落实到项目和产品上来。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市乡镇企业持续、平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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