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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长政办函〔2009〕134号
  • 【发布日期】2009-08-24
  • 【生效日期】2009-08-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长沙市政务公开网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

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

(长政办函〔2009〕1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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