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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602
  • 【发布文号】辽政办发[1999]71号
  • 【发布日期】1999-12-27
  • 【生效日期】1999-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1999〕7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12月27日
关于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意见

我省已于90年代前期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了一次调整,效果较好,但是布局分散、学校规模小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农村生源萎缩,微型学校、微型班级不断增多,教师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管理粗放、办学水准低,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集中投资建设高标准、规范化学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我省城镇中小学的规模效益虽然较好,但是资源配置和生源负载不均衡。由于大规模的城区改造未给学校的建设和扩展预留空间,造成新城区学校学额猛增,形成大班额甚至超大班额;旧城区学校规模萎缩,形成小班额。同时,由于历史上形成的“重点学校”、“薄弱学校”在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群众的择校心理,也造成城区学校大班额、小班额并存,资源配置、生源负载不均衡,在某种程度上延缓了基础教育区域均衡化发展的进程。
“六三”或“五四”学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分割为初中、小学两部分,这种资源结构与九年义务教育的一贯性原则不相称。尤为迫切的是未来几年全省将面临初中入学高峰的压力。一方面,小学生源减少,教育资源相对宽松;另一方面,初中生源短期骤增,教育资源不足。从长远看,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是发展方向;从近期看,破除初中、小学资源分割的结构性制约,按九年一贯制配置教育资源,是缓解初中入学高峰压力的措施之一。
改革和发展中小学教育,必须对中小学的布局和结构进行调整,实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化的发展战略。

一、调整的原则
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目的,是通过重组、拓展等途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资源配置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因此,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遵循以下原则:
1.长远考虑,统筹规划。要根据人口增长和流动规律,根据社会、经济、公共事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预期前景,科学规划学校布点,增强其在一定时期内适应生源波动的宽容率,保持定点的相对稳定。
2.因地制宜,稳妥实施。要根据地域、地理、交通、人口密度、人民生活水平、教育普及程度等自然条件和人文背景,采取不同的调整标准和模式,确保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确保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
3.注重规模优势,提高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级规模的确定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遵循学校管理、教育活动的客观规律。调整中要着重解决城镇大班额和农村微型学校、小班额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益、经济效益、质量效益。
4.抓住调整机遇,推进中小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调整中要运用价值规律和借鉴市场运作机制,采取资源优化重组、资产有偿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以及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分批分期建设标准化学校,改造薄弱学校,使学校上水平、上档次。要低成本推动教育资产扩张,严防资源流失。

二、实施调整的指导方案
1.农村中小学的调整
农村要利用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的时机对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以试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契机,带动撤点、合班、并校,使中小学布点相对集中,以达到资源配置集约化。
(1)一般规模的乡镇原则上办好一所初中,规模18班型、在校生800人以上。提供乡(镇)初中与中心小学合并,试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2)突破村办小学体制局限,根据人口、地理、交通条件划分学区,按学区布点设校。原则上以年招生生源不低于30人的范围规划学区,以有自身优势的学校作为定点校,规模达到6班型、在校生180人以上。中心小学应兼并周边邻近的村小学,达到12班型、在校生480人以上,形成规模优势。
(3)提供乡(镇)、村购置“校车”或租用通勤车接送学生,扩大学区范围,使学校达到效益规模。各级政府应予鼓励,帮助解决先期投入的困难。
(4)建立初级小学、完全小学办学结构。村设初小,数村合设高小,实行高小并班。
(5)年招生生源不足20人的初小实行隔年招生,乡统筹规划隔招年份,防止高年段生源波动。
(6)农村少数民族中小学的调整原则上由县级政府统筹,根据本民族学额数量和分布,实行集中或联合办学。提倡办寄宿制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2.城镇中小学的调整
城镇要根据城区改造和扩展规划,通过合并、改制、置换等途径带动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
(1)积极推进邻近初中、小学合并,组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学区生源前景预测和学校基础条件,集中投资扩建、改造中小学,使之分批分期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以旧城区改造为契机,将学校建设纳入城区改造规划,在住宅小区新建、迁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3)强弱联合,将同学段的薄弱学校并入强校,以强带弱,形成强校膨胀。
(4)易地新建处于市区黄金地段、扩建困难的学校,特别是高中。利用资产转让收益、地租差价、重组资产,低成本建设高标准学校。各级政府应在土地规划使用、税费征收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给以支持。
(5)城区中小学调整要以改造薄弱学校为重点,优化其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区域性均衡发展;合理划分学区,使各校生源负载均衡,消除大、小班额并存的局面。
(6)城镇用“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的调整,提倡地区间联合办学。

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确保调整顺利实施
1.加大领导力度。中小学布局调整涉及教育、财政、计划、土地、城建、公安等部门多方面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加大领导力度,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认识,统一步调,把调整中小学布局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大事来抓。要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那样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制,把调整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
2.坚持县、乡政府统筹,一次性规划;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步实施。
3.做好工作,确保调整顺利实施。要克服阻力,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化解消极因素。
4.建立激励机制,促进调整工作的实施。要把调整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乡(镇)、村,建立目标责任制,纳入政府主管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义务教育、扶贫项目、希望工程、危房改造等各种专项教育资金要向调整后的定点学校投入,运用经济手段推动调整工作的实施。

省教委
省计委
省财政厅
199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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