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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外经贸厅关于抓好 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502
  • 【发布文号】内政字[1999]246号
  • 【发布日期】1999-12-07
  • 【生效日期】1999-1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外经贸厅关于抓好 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外经贸厅关于抓好
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政字〔1999〕246号1999年12月7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金融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外经贸厅《关于抓好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批转给你们。煤炭、玉米、活畜、肉食、稀土、羊绒及制品六大商品是我区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多年来在自治区外贸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抓好六大商品出口,就抓住了我区外贸出口的增长点,同时也抓住了外贸出口带动关联产业滚动发展,优化结构,进而整体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矛盾。因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意见》的精神,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明确责任,落实人头,抓紧抓好,力争在短期内使六大骨干商品出口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开创我区出口创汇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抓好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外经贸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煤炭、玉米、活畜、肉食、稀土、羊绒及制品是我区对外出口的骨干商品,在全区的对外贸易中占有很大的份额。为了尽快使六大骨干商品的出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带动全区对外贸易的发展,今年8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对有关问题做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75号主席办公会议纪要要求,近一个时期,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促进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的有关问题做了认真研究落实。

一、前一阶段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已采取的措施
1.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对六大骨干商品的出口工作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由一位领导具体分管,根据各自的职责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出口的具体办法和建议。
2.针对配额不足的问题,我厅赴外经贸部积极争取出口配额,并邀请外经贸部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领导来我区考察,请求给予支持。经过多方努力,外经贸部追加我区六大商品出口配额如下:羊绒150吨、无毛绒300吨、稀土100吨、输美羊绒衫19.2万件、输欧羊绒衫3万件。为提高出运率,以便申请追加更多的配额,我厅规定羊绒、无毛绒出口必须在两个月内出运清关,否则将收回重新分配。
3.加强对六大骨干商品出口的宏观监控工作,随时掌握出口进度,协调解决出口中存在的问题。
4.为调动盟市活牛出口外销的积极性,带动地方畜牧业发展,经过积极争取,外经贸部已赋予乌盟供港活牛外销经营权,并决定每年给乌盟1000头供港活牛配额。此外,在批准辽宁市今年出口1500头活牛的基础上,给通辽市增加1500头活牛出口配额。
(二)截止目前六大骨干商品出口工作的进展情况
1.玉米出口
截止11月22日,我区出运玉米22船,共计33.3万吨,创汇337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46万美元增加3324万美元。目前,内蒙古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正在继续装运,预计11月底累计出口可达40万吨。主要出口国家有马来西亚、韩国、印度尼西业等。
2.羊绒及羊绒制品出口
今年,外经贸部共给我区下达羊绒、无毛绒出口配额1239吨。据天津特办统计,今年我区羊绒、无毛绒配额使用率分别达到76%和93.6%。截止10月底,我区已出口羊绒及羊绒制品1.6亿美元,较去年同期0.9亿美元增加0.7亿美元,占全区一般贸易出口的38%。其中:羊绒衫出口300多万件,出口额达8000万美元,创历史最好水平。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有日本、香港、美国、意大利、法国、德国。
3.活畜出口
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区活羊出口为零。活牛出口4800头,较去年同期4500头增加300头,出口额为304万美元。由于香港活牛市场卖价下滑,出口额较去年同期363万美元反减少59万美元。
4.肉食出口
由于受疫情影响,截止10月底,我区肉食出口额为1063万美元,较去年同期1545万美元减少482万美元。冻牛肉、冻猪肉出口额比去年同期下降98.8%和64.5%;冻鸡肉出口额为112万美元,同比增长4.6倍。
5.稀土出口
由于实行出口配额管理,我区稀土出口受到很大限制,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截止10月底,稀土及矿产品出口额为1432万美元,较去年同期1555万美元减少123万美元。稀土出口配额限制的主要政策是国家经贸委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提出的限制资源性商品出口政策。今年我区稀土出口量可达3万吨,但目前分配给我区的稀土配额数量只有8000吨。
6.煤炭出口
截止10月底,我区出口煤炭170万吨,出口额为5512万美元,较去年同期1575万美元增加3937万美元。其中:动力煤出口133万吨,出口额为3946万美元;无烟煤出口37万吨,出口额为1566万美元。主要出口单位和出口额分别是:煤炭公司出口1619万美元,伊盟出口3300万美元,阿盟出口500万美元。
今年1至10月份,六大骨干商品出口总额27599万美元,占全区出口总额的33.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416万美元。

二、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总负责单位:外经贸厅)
(一)煤炭出口(责任单位:煤炭工业局)
1.实现集团化经营。成立以内蒙古煤炭进出口公司(或即将组建的内蒙古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太西煤股份有限公司、伊盟煤炭集团公司为主体的半紧密型的自治区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上联代理公司,下联出口基地矿,形成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集团的总体优势。
2.积极争取自营出口经营权。根据外经贸部有关人员的建议,由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出我区煤炭出口的必要性,并以我区一家公司(伊煤集团或拟组建的自治区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向国家争取自营出口权。同时,由我厅出面协调,请自治区人大、政协办公厅协助,形成人大、政协代表的两个提案,由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向国家呼吁请权。
3.充分发挥有关盟市、部门和企业的优势,多方寻找客户,扩大成交量,在自营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比照玉米出口办法,由中煤公司或神华公司代理签约,我区外贸公司负责报关、结汇,纳入我区出口统计。
(二)玉米出口(责任单位:商务厅)
1.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玉米品种结构。加强玉米优良品种的选育,减少普通玉米品种生产,扩大专用和优质玉米生产,进一步提高我区玉米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2.建议国家实行出口玉米补贴一定几年不变的政策。继续争取玉米自营出口权,参照吉林省获得玉米出口权的办法,与争取煤炭出口权同步,形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在全国两会期间向国家呼吁。
3.建立健全粮油特别是玉米信息网,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玉米生产、市场供求、价格走势以及出口政策等信息,以便于抓住机遇,扩大出口。
4.充分发挥我区陆路口岸的优势,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和发展与俄罗斯、蒙古的边境小额贸易和易货贸易,借此向俄罗斯、蒙古国出口玉米,并努力开拓东欧市场。
5.努力发展玉米出口专业化经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
(三)活畜出口(责任单位:畜牧厅)
1.活牛出口
第一,提高活牛出口质量,力争多出口单体质量500-550千克的活牛。抓好防疫工作,避免造成损失。
第二,继续向外经贸部申请,争取增加我区供港活牛的外销配额。调整我区出口活牛的地区结构,调动通辽市、乌盟出口活牛的积极性,带动当地畜牧业发展。
2.活羊出口
第一,组织赴中东的推销队伍,加大工作力度,抓出口合同。
第二,加强经营权管理与价格管理。
第三,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外经贸部尽快批复立项“支持内蒙古发展活羊出口计划”,建设出口基地,扩大出口规模,降低出口生产成本,占领中东活羊市场。
(四)肉食出口(责任单位:畜牧厅)
1.加强肉食出口基地建设,提高肉食品出口能力。
第一,在锡盟、通辽市、兴安盟、赤峰市、呼盟等盟市的15个旗县分批建设出口肉牛基地。每个基地旗县要达到出售符合出口标准的肉牛1万头、冻牛肉1000吨的规模。
第二,在锡盟、兴安盟、赤峰市、呼盟、乌盟、包头市等盟市的15个旗县分批建设出口肉羊基地。基地建成后,每个基地旗县要达到出售符合出口标准的肉羊5万只、冻羊肉4000吨的规模。
出口肉食生产基地的建设要由计划部门协调,列入自治区200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十五”规划。要立足长远,把肉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综合开发、扶贫、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公司加农户、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形成规模,提高质量,加快自治区肉食出口。
2.充分发挥畜牧部门现有科技网络的作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在推广优良品种、牧畜疫病防治、草原建设以及畜产品收购加工等方面提供多方面的技术服务,促进畜产品质量的提高。
3.加大肉食加工的招商引资力度,扩大肉食产品精加工规模,带动我区出口肉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于已经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锡盟拟与沙特阿拉伯合资兴办鲜肉出口项目、乌盟拟与澳大利亚合资兴建的马场项目、通辽市拟与香港合作进行的冻牛肉贸易项目等,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其尽快付诸实施。此外还应积极努力,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和项目,以促进肉食品加工和贸易的发展。
4.加强各级外经贸、畜牧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传递肉食加工、肉食出口信息,搞好服务。
(五)稀土出口(责任单位:冶金厅)
1.发挥稀土集团规模生产优势,提高我区稀土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我厅决定自2000年始,将稀土配额的发放交由包头外经贸局负全责,合理兼顾其它产区的配额比例。
2.加快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引进,用现代技术改造企业,狠抓稀土产品的深加工,满足国际市场的新需求。
3.在稀土配额上,除按现行稀土管理办法组织出口,积极申请配额外,向外经贸部争取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实行一般出口许可证管理,恢复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发证权。
(六)羊绒及羊绒制品出口(责任单位:经贸委)
1.加强出口羊绒生产基地建设。在巴盟、伊盟、阿拉善盟等地的6个旗县建立出口山羊绒生产基地。基地建成后,每个基地旗县达到年出售山羊绒200吨的规模,并初具加工能力。继续执行羊绒储备贴息政策,以保护牧民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强化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服务意识,为羊绒出口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一是鼓励企业以资本、技术为纽带走联合开拓国际市场的道路,拟以鄂尔多斯、鹿王两大羊绒集团企业为龙头组建羊绒协会,联合众多中小企业结成产、供、销一条龙,利益一致、优势互补的企业联合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二是对羊绒企业在搞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购置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的资金需要,金融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3.加快调整羊绒产业结构,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羊绒资源。一是在合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下发展优质山羊养殖,抓优良品种,提高原绒产量和质量。二是严格控制羊绒加工总量,以多种所有制加工企业为基础,为自治区现有羊绒加工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统筹规划,合理分工,重点支持扩大鄂尔多斯、鹿王两大羊绒集团的发展。同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限制无羊绒产品省区再上羊绒加工项目,力求达到总量平衡。三是进一步加强巴盟临河市、赤峰市及周边地区绒毛集散交易市场建设,确保我区羊绒资源的合理流向和开发利用,争取最大经济效益。
4.加快企业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羊绒加工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鼓励现有的羊绒加工业企业,发展羊绒高支纱、电脑提花、羊绒精纺产品以及羊绒与羊毛、丝等多种纤维混纺的服装面料、内衣等产品的生产,使产品向多款式、小批量、多品种、高档化、时装化、系列配套化方向发展,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积极探索羊绒企业开展项目引资、技术人才引进的有效途径。
5.继续向外经贸部申请羊绒衫出口配额。在出口商品配额分配上重点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倾斜。明年国家对羊绒、无毛绒不再实行配额管理,这给我区扩大出口提供了机遇,但也面监挑战。因为过去配额分配一直向我区倾斜,放开后,竞争将会加剧。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帮助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质量和行政业管理力度。
6.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区羊绒衫加工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既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又可以避免配额限制。
7.建立羊绒专项商品互联网站,加大对自治区羊绒及制品的宣传,提高知名度。
从2000年开始,我厅将按月通报自治区六大骨干商品的出口情况,加强宏观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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