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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 【发布单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09-13
  • 【生效日期】2013-09-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3年9月13日,比什凯克)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会议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坦巴耶夫主持。

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新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各观察员国代表团团长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卡尔扎伊,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胡尔希德,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鲁哈尼,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国家安全和外交事务顾问阿齐兹与会并发言。

联合国秘书长特使、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团长库比什,独联体执委会主席列别杰夫,欧亚经济共同体副秘书长季扬斯基,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列席了会议。

元首们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以及上合组织发展前景深入交换了意见。

元首们指出,上合组织是开展建设性对话、共同寻求解决全球及地区问题有效途径的理想平台。

会议通过的比什凯克宣言充分体现了各方对进一步开展务实合作的原则立场,表达了成员国全力拓展和深化多边合作的共同意愿。

在过去一年里,上合组织举行了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2012年12月5日,比什凯克)、经贸部长会议(2012年11月13日,比什凯克)、农业部长会议(2012年11月30日,阿斯塔纳)、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013年2月20日至22日,莫斯科)、上合组织论坛(2013年4月17日至18日,北京)、安全会议秘书会议(2013年4月29日,比什凯克)、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2013年4月30日,比什凯克)、文化部长会议(2013年5月23日至25日,比什凯克)、外交部长理事会会议(2013年7月12日至13日,乔尔蓬阿塔)、国防部长会议(2013年6月26日,比什凯克)、司法部长会议(2013年9月5日至6日,北京)、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2013年9月10日,圣彼得堡)、科技部长会议(2013年9月11日,阿斯塔纳)。

元首们指出,国际关系正经历快速调整,这对维护安全稳定和当今政治、经济形势影响重大。当务之急是团结一致,有效应对各类全球性威胁和挑战,确保上合组织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正在积极而富有针对性地应对国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贩运毒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走私武器、弹药及爆炸物,信息安全威胁,非法移民,主张进一步完善在上述领域开展合作的法律基础。

成员国认为,非法贩运和滥用毒品严重威胁本地区安全和稳定,危害各国人民的健康和福祉。必须采取措施,建立共同打击毒品威胁的有效工作机制,构筑打击非法贩运毒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可靠防线,遏制毒品扩散。成员国主张积极与其他相关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及机构就此开展合作。

为此,上合组织成员国将积极切实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各项条款。

元首们重申,将继续致力于开展合作,进一步促进各国经济现代化,建立紧密投资伙伴关系,协调发展交通通信、创新技术和农工综合体,继续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问题以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元首们强调,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文和旅游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上合组织地区人民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拉近他们的感情,促进他们所属文明间的对话。

元首们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年)》草案的协商和制订工作。

元首们指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十分必要。

元首们指出,成员国专家为制定《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程序(规则)》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草案做了相关工作,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继续商谈上述文件以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元首们听取并批准了上合组织秘书长关于本组织工作的报告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工作的报告。

元首们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主席国期间所做工作,对吉方在比什凯克峰会期间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本组织下任主席国将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14年在杜尚别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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