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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 【发布单位】808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8-12-21
  • 【生效日期】1998-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省人民政府第26号令1998年12月21日)

1998年12月21日,田凤山省长签发省人民政府第26号令,决定废止《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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