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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 投资软环境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政发[1998]27号
  • 【发布日期】1998-06-02
  • 【生效日期】1998-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 投资软环境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
投资软环境的决定

(1998年6月2日桂政发〔1998〕27号)

去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各地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我区的软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形势的发展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实施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开放带动战略,开拓广西利用外资工作新局面,实现对外开放新突破,现就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作出如下决定。

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桂政发〔1997〕20号)。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软环境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

二、把整治乱收费作为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并抓出成效来,继续做好清理整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外收费。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坚持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60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公民个人税外收费项目的通知》(桂政发〔1997〕64号),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继续抓紧清理,应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要制订成册,在1998年9月底前颁布。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收费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从今年起,自治区和各地、市要建立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交费登记卡和使用合法票据制度,并逐步建立统一收费按章分流的制度。
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负担的监管。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委、监察部联合下发的《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计价费〔1997〕2311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制止乱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收费环境。

三、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意识。要建立联合办公及审批、领证一站制,对外商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合同审批、注册登记、领取证书等各种手续都力争在一幢楼内办完或指定专人及时办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教育,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办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发挥它们的示范效应和特殊的对外宣传作用。对已批准设立的企业要抓资金到位,在建的企业要抓投产,投产的企业要抓效益,进一步提高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和盈利率。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五、搞好口岸建设和管理,树立国门形象。做好海关、边防、商检、卫检、动植物检等口岸检验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收费,努力降低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把口岸建成通畅、快捷、方便的进出通道。

六、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外籍人员实行统一的服务价格标准。对外资企业和机构及其外籍人员在广西购买、租用办公楼、商业楼、厂房和住宅等物业的管理收费标准均与对境内客户的标准相同。

七、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比例。对国家规定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符合我区产业政策以及在贫困地区投资开发当地资源的项目,在外汇自求平衡的前提下,在自治区审批的权限内,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和调整产品内销比例;对境外大财团、大商社、跨国公司投资的科技含量高、工艺水平先进的重点骨干项目,实行“以市场换技术”,适当让出部分市场,可由企业自行确定其产品内外销比例。

八、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持股比例,适当延长其经营期限和扩大经营范围。对我区急需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批准允许外商控股或独资经营;对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的高新技术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基础工业项目,允许适当延长经营期限,允许扩大与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允许开展与主项目相关的配套经营业务。

九、制定出台一批涉外经济规章和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政策。近期自治区将出台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鼓励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管理、鼓励民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经济利用外资、境外人员出入境旅游、开发区管理和国际互市贸易加工区管理告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地、市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加大执法力度,使涉外法规政策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十、努力创造有利条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投资中介机构,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积极发展资金、外汇、劳务、生产资料等市场,逐步完善适应外商投资的市场机制,为外商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十一、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今年自治区将建立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诉协调等两个机构,各地、市也要建立和完善利用外资工作机构,建立和逐步完善利用外资目标责任、重大外资项目领导联络、定期与外商对话、引资奖励和涉外廉洁自律等五个制度。

十二、加强涉外经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要继续抓好涉外经济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积极有计划地组织各级涉外管理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大胆选拔德才兼备、敢想、敢干、能干的人才充实到各级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在用好现有人才的同时,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利用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为加快我区的发展服务。

十三、今年在全国上下广泛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各地、市要把改善投资软环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有效形式开展以整治乱收费、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软环境建设年”的活动,以大力改善我区投资环境。树立“讲法规、讲信誉、讲效率、讲效益”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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