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商丘市 及其所辖梁园区、睢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决定
  • 【发布单位】816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7-08-11
  • 【生效日期】1997-08-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商丘市 及其所辖梁园区、睢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商丘市
及其所辖梁园区、睢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7年7月25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1日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撤销商丘地区设立地级商丘市的批复》,撤销商丘地区,设立地级商丘市,撤销县级商丘市、商丘县,设立梁园区、睢阳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商丘市及其所辖梁园区、睢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商丘市及其所辖梁园区、睢阳区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立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二、商丘市及其所辖梁园区、睢阳区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1997年12月底以前召开。

三、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1名。梁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6名;睢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4名。

四、商丘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人。梁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1人;睢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1人。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