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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调整深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
  • 【发布单位】81908
  • 【发布文号】深府[1996]83号
  • 【发布日期】1996-04-02
  • 【生效日期】1996-04-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调整深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

调整深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

(深府(1996)83号一九九六年四月二日)

鉴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工作变动,市政府于1996年4月2日(深府〔1996〕83号)决定,对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张政锦
副主任:邹旭东、陈锡桃、孙彪
成 员:辛本兰、李先锋、陈裕文、张关贵、傅思苑、李龙安
市劳教委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十二处劳教审批科)主任由傅思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龙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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