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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
  • 【发布单位】812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5-07-16
  • 【生效日期】1995-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

(1995年7月16日皖政〔1995〕34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畜牧业持续稳定增长,对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快速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把畜牧业建成我省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步伐,力争到2000年,使我省进入全国畜牧业强省行列。

一、切实把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
加快发展畜牧业是富民兴皖,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重要战略措施。大力发展畜牧业,对于促进种植业的稳产高产,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城镇居民“菜篮子”,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出口创汇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我省畜牧业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交通方便,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很大。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真抓实干,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目标管理。省政府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评比,表彰先进,确保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各地要加强畜牧工作机构,稳定队伍,强化职能。各行各业要密切配合,主动扶持,共同努力,促进畜牧业的大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总目标,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纽带,在稳定发展千家万户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提高规模饲养比重;在稳定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以黄牛系列开发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带动畜牧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坚持走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贸工牧一体化的路子,大力提高畜牧业综合效益,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确保农民收入的增加。
发展目标:到2000年,肉类总产量达260万吨,年递增7%,其中猪肉占65%,牛羊兔肉占16%,禽肉占19%;蛋类总产量90万吨;奶类总产量10万吨。人均占有肉类42公斤,年递增6.3%,蛋类14.5公斤,奶类1.6公斤。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全省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翻一番,优质畜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各地要根据这一总体目标,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

三、增加投入,积极扶持
加快发展畜牧业,坚持多渠道投入,计划、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给予必要扶持。各级财政用于畜牧业的投入要逐年增加,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地、市、县也要建立奖励基金。财政支农周转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开发性农业、粮棉大县、乡镇企业、“菜篮子”建设等专项资金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畜牧业的发展。各级银行、信用社要加大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力度,积极增加畜牧业贷款的比重,对符合贷款条件,经济效益好,辐射性强,按期还款有保证的重点畜牧项目、畜产品加工、贮藏龙头企业和创汇企业,优先予以支持。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畜牧业发展基金。个体屠宰商每经营一头猪交2元作为商品猪生产发展基金,屠宰税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畜种改良、技术推广。城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风险基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拿出一部分用于扶持畜禽生产,平抑物价。各项资金要切实管好用活,真正发挥效益。
国家税法、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要继续执行,用足用活。对新办畜牧场、畜禽产品加工厂、饲料厂,在政策、资金上要给予优先扶持。各级畜牧部门创办服务性经营实体收入,不冲抵事业拨款预算,主要用于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功能。

四、提高科学养殖水平
依靠科学技术是加快发展畜牧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措施。重点抓好畜禽良种推广,按照《 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种畜禽场(站)的管理,确保良种质量。抓“两头”(良种和饲料、加工、流通),带中间(生产),加快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省级建祖代场、畜禽品种改良总站,市、县建父母代场、畜禽改良分站,县以下建商品代饲养场(户)和改良点,形成比较完整的良种繁育推广网络。采取集团承包、责任承包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畜禽良种、杂种优势利用、配合饲料、青贮氨化、暖圈养畜、人工授精、快速育肥、雏禽共育、活拔羽绒、免疫程序等十项适用技术。到2000年,良种普及率争取达到80%以上,科技贡献份额达到50%以上。

五、建设高质量的畜禽商品基地
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形成规模,发挥效益。到本世纪末,商品猪基地县由现有的27个调整增加到40个,每县年出栏瘦肉型商品猪40万头;肉牛基地由现在7个发展到20个,每县年出栏肉牛10万头;肉鸡生产基地10个,每年出栏肉鸡500万只;羊、兔、水禽、特禽生产也要建设一些基地,各类基地总数达到100个左右。基地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计划,条件暂不具备的可作为省级基地,标准适当降低,以利新区开发。城市和工矿区建设一批现代化的畜禽饲养场,保证城市肉蛋奶的供应。畜禽商品基地建设必须坚持依靠科技,提高规模养殖水平,充分发挥基地在畜禽增产和保障供给中的作用。基地建设资金来源坚持多渠道筹措,以群从自筹、地方自筹为主,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进外资,省级适当扶持。基地建设计划按规定程序上报,择优投资,分期分批建设。

六、积极开发利用饲草饲料资源
积极开发、合理利用饲草饲料资源,是发展畜牧业的主攻方向。大力推广青贮、氨化、微贮饲料技术,提倡过腹还田。到2000年,淮北地区秸杆处理率达到40%以上。从1996年起,省每年安排统配尿素、氨化膜各3000吨,用于青贮氨化。饲料生产要纳入种植业计划,种植业结构要逐步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转变。同时,利用间作套种等办法,提高复种指数,增加饲草饲料的生产供应。加强人工草场建设和草地改良工作,推行草场有偿使用承包责任制,加快草山、荒坡的开发步伐。
加快现有国营大中型饲料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有计划地新上一批预混料和添加剂生产骨干企业,促进饲料工业的发展,搞好配合饲料的推广应用。要加大酒糟和动物废弃物等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饲料酵母、饲用微生物、酶制剂等非常规饲料的研制开发。加强饲料行业的管理,强化饲料质量监测,整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保护饲养者利益。

七、加强畜牧业社会化服务
服务体系建设是做好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是引导小群体饲养与大市场接轨的桥梁。加强良种繁育体系、饲料生产供应体系、疫病防治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2000年前,县以上建成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以中心为龙头,带动乡镇畜牧兽医站,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创办经济实体,开展有偿服务,逐步建立国家扶持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三定”之后,基本建设纳入计划,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和计划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落实,专款专用。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人才培养,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技术培训,力争到本世纪末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达到中专以上科技水平。大力开展农民技术员资格(绿色证书)培训,培养一批畜禽养殖致富带头人。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政策,吸引更多科技人才投入畜牧生产。省政府每年对做出贡献的畜牧兽医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畜牧业服务体系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抓好技术推广、疫病防治、兽医卫生监督等。全面推广畜禽疫病防治“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开展畜禽疫病防治承包或畜禽保险的办法,采取免疫、检疫等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防治质量。认真贯彻《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家畜家禽防疫办法》,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行依法治牧。进一步健全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严格兽医卫生证、章、标志的管理,把好屠宰、运输、产地和市场检疫关,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兽药监督管理,健全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大力整顿兽药市场,继续执行皖农牧字[89]293号文件的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

八、搞活畜产品加工和流通
大力推进贸工牧一体化,重点加快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特别要培育起点高、外向型的龙头企业典型,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形成开展区域化养殖、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现代化加工、一体化经营的新格局。
注意引进国外的良种、先进加工技术、设备和人才,不断提高畜产品加工的技术含量、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鼓励兴办外资、独资或合资畜产品加工企业,注意发展深加工,争创拳头产品,增加出口创汇。畜产品加工企业要搞好污水、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积极鼓励和提倡畜牧、食品、轻工、外贸、粮食等部门联合办加工企业,现有的大中型肉类联合加工厂要积极主动地与畜牧业商品基地联合,发展加工,搞好服务,支持生产,共同发展。加快畜产品市场建设,在优质畜产品产地、传统集散地、省辖市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两、三年内省辖市和畜牧业商品基地县各建一到两个批发市场,并与集贸市场结合,初步形成畜产品市场体系。畜产品流通坚持多渠道经营,积极鼓励、支持集体和农民进入流通领域,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成份、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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