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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理 程序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5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5-01-17
  • 【生效日期】1995-0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理 程序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理
程序的通知

(1995年1月17日)

根据《 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股份制试点的规定,为方便企业,简化手续,现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设立股份制公司的事项,均需向省政府写出请示,由省政府批交省体改委审理。

二、省政府授权省体改委审批设立股份制公司事项,使用“鲁政股字[19××]××号”专用字号。

三、省体改委接到省政府批交办理的请示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审理,批准文本要由省体改委主任签字,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印制后,到省政府办公厅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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