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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 若干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302
  • 【发布文号】冀政[1994]94号
  • 【发布日期】1994-11-03
  • 【生效日期】1994-1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 若干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
若干意见的通知

(冀政〔1994〕94号1994年11月3日)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省在加快发展商品市场的同时,培育和建设了一批既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又各具特色的生产要素市场。这些市场对搞活企业、繁荣经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出相当大的发展潜力。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的生产要素市场仍处于初始阶段,市场发育不充分,功能发挥不完善,法规制度不健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还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为了加快我省市场体系的建设,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就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目标和规划
生产要素市场是市场体系中层次较高、对经济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市场。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下一步我省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目标是:以各类生产要素省的中心市场为龙头,以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市场为骨干,以县(市、区)市场为基础,根据不同生产要素的自身属性和经济发展程度,争取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门类比较齐全、发育比较充分、功能比较完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管理比较规范的省、市(地)、县(市、区)三级网络结构比较合理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实现生产要素的流通由计划分配关系向市场交换关系的转变,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基本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和国内、国际市场的接轨。
根据上述目标,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作为一项较长期的任务,必须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当中去,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作为公共事业来办。总的要求是:从现在起到1996年,全省各地要在巩固和完善现有生产要素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一批新的生产要素市场,努力健全市场机制,切实加强市场管理,逐步改善市场设施,合理调整市场结构,以适应我省的经济发展进程。1996年之后的一至两年,要将培育的重点放在促使已经建设起来的生产要素市场上规模、上档次、上质量上来,实现生产要素市场布局合理、渠道畅通、综合配套、活而有序。对于生产要素市场的规划,应以城市为依托,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以经济区域为基础,按照经济水平、地区规模、要素结构、交通条件等,建立多层次合理的市场网络。各类要素市场,要注重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培育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一是规范和搞活货币市场。要继续搞好融资机构的建设,在发展和规范省融资中心业务的基础上,发挥省级专业银行融资市场的补充作用,在各市地建立省融资中心办事处,尽快形成全省融资网络。提倡和发展以票据贴现、回购业务为主的短期融资拆借,引导和鼓励正常的同业资金拆借业务,逐步打破资金流动在地区间和行际间的封锁,积极加入全国融资网络。二是要全面发展证券市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上市公司,不断增加证券品种,进一步发展证券经营机构和交易网点,加快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培育和组建机构投资者,壮大股民队伍,积极探索境内境外多种形式的上市途径和融资渠道,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大力发展外汇市场。要加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石家庄分中心建设,在已同中国外汇交易系统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会员单位、交易币种,开发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提供市场保值功能,特别是争取省级专业银行早日成为自营商,扩大交易量,逐步形成以银行为主体的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
(二)重点发展劳动力市场。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调控手段,使社会劳动力流动全部纳入市场,使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市场实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逐步形成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企业用工自主、个人竞争就业、劳动力合理流动、社会提供服务的劳动力市场;二是要加快综合配套改革步伐,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职工身份界限,逐步打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按劳动力供求的要求,使劳动者能够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进行合理流动;三是要完善服务职能,进一步将技工交流、培训、合同签证、社会保险、仲裁、档案管理、工资等业务工作纳入市场,全面推行“一条龙”办公,方便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地区间流动的引导、组织和管理,结合农村小城镇建设,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五是加强劳动监察,健全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则,维护用工单位、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六是积极扩大向境外的劳务输出,逐步实现国内劳动力市场与国际劳动力市场的接轨。
(三)大力发展人才市场。一是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调节功能。要打破企业干部的身份界限,实行平等竞争,对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分流的人员、社会散闲科技人员,要纳入人才市场调节,并由人才市场办理流动手续。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师范院校和特殊专业的除外)和复转军人就业,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逐步减少指令性安排的比重,扩大人才市场调节范围。我省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人才,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吸引国内外人才的规定》(冀发〔1992〕25号)办理。坚持招聘启事、招聘简章、招聘过程、考试考核结果公开,让交流双方自主决定。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形成工资报酬主要由劳动生产率和人才市场供求决定,市场机制对人才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人才市场新格局。二是协调理顺各方面关系。强化人才市场的调控作用。计划、教育、公安、粮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支持人才市场的工作,要结合机构改革,将有关部门部分相关的职能转到人才市场;计划、公安、粮食部门要配合人才市场妥善解决好流动人才的户、粮关系问题;财政、物价部门要把人才市场列为非经营性单位,给予政策倾斜。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促进和规范人才流动的各种政策法规,使人才流动有法可依,有序进行。三是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开拓服务领域。要发挥各级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注意完善相关的人才服务机构。各类人才市场要搞好人才流动的信息、测评、聘用、调动、培训、储备、保险等“一条龙”服务。还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用人单位需要什么人才、人才需要什么服务,人才市场就开办什么业务的原则,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此外,还要逐步建立人才信息库,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大力兴办企业家市场。要加快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企业家合理流动,脱颖而出。人事部要负责主管企业家市场建设,并纳入人才市场进行管理。要抓紧拭点,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要组织企业家经常开展活动,为企业家的合理流动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效能。
(四)积极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一是坚持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建设,控制高档房屋和高级消费旅游娱乐设施过快增长。同时要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以地生财、聚财,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二是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由政府高度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增强市场调节力度,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三是要对土地二级市场加强管理,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放开搞活。建立正常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要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交易,以及抵押、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要在国家宏观管理下,放开搞活,实行市场调节。四是要建立与房地产市场配套的服务体系,建立房地产交易的中介代理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对市场纠纷的仲裁机构等,逐步建立起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市场管理网络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宏观调控下,形成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繁荣的房地产市场;五是健全登记制度,加强审核和监督,防止在房地产交易中获取暴利和国家收益的流失。
(五)继续发展和完善技术市场。一是继续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把放开、搞活、扶植、引导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贸易机构、重大技术转化、常设技术交易场所建设,以及农村技术市场,要在财政、信贷、投资等方面给予扶植和支持,推动技术市场在规模、结构、水平和管理上再上新台阶。二是省、市(地)常设技术市场要加快建设,尽快形成功能齐全、经营有序、供需便利、辐射周围的技术集散地。技术交易场所要按照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新型模式和机制运行,积极推行会员制,广泛吸收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会员,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信息集散、展销洽谈、信息检索、转让拍卖、招商招标、委托代理、培训示范、联销代销、信贷融资、纠纷调处、市场调查以及多种咨询服务。并建立健全一批常设的技术市场,拓宽技术辐射面和流通渠道,提高技术贸易活动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扩大技术交易的范围和规模。三是大力发展技术贸易、技术中介机构,培育技术经营和技术经纪队伍,开展科技资产评估,逐步形成覆盖城市和农村的技术交易、服务网络;建立全省的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实现中心城市微机联网,逐步形成功能综合化、结构网络化、手段现代化、服务社会化的技术信息传播和服务体系。四是积极培育农村技术市场。通过技术市场机制,把科技知识和信息、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村转移扩散,以加快农业技术成果转让、推广和应用,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五是促进科技计划管理与技术市场接轨,把市场需求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来源,项目逐步实行公开招标,成果到市场流通。立项、签约、履行、验收以及成果产权归属和分享纳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轨道。
(六)进一步发展信息市场。一是加强信息市场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经营资格审核制度,贯彻执行《河北省信息市场管理条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信息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筹建省信息市场,并在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邯郸、邢台、保定等地筹建市信息市场,完善唐山市信息市场,扶植发展20-30个县信息市场。三是加快与国家、兄弟省市以及省内各中心城市信息联网的进程,拓宽信息渠道,广泛开展信息服务。四是抓好信息市场与商品市场和金融、房地产、劳动力、人才、技术、产权等其他要素市场的配套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市场为其他市场服务的功能。五是放手发展以民营为主的信息贸易机构。
(七)努力办好产权交易市场。一是积极筹建省产权交易市场,规范石家庄、沧州、邯郸、保定、张家口等市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努力办成功能齐全、服务优良、辐射全省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今后国有企业间的兼并、股权转让、企业租赁、资产出售、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理,原则上都要在产权市场上进行。二是不断规范操作方式和交易行为。企业产权的交易可采取单项生产要素流动、企业部分或整体资产流动、实物交易或股权交易等方式。尽快制定指导、规范全省产权市场建设和产权交易的管理办法,使产权交易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轨道。三是要紧密结合当前国有企业资产经营形式的改革,对长期亏损或微利的国有小型零售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企业和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流失、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小型工业企业,要推向市场实施兼并和拍卖。四是鼓励外地企业以及外商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对我省企业进行有偿兼并、股权买卖、联营、租赁、承包或嫁接改造。
三、制定有效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促进生产要素市场尽快走上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
(一)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筹资金,解决要素市场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数量的市场建设引导资金,将其纳入基建项目投资计划,保证要素市场建设有固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借鉴发展商品市场的成功经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集资兴办市场。三是可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要素市场建设。四是可从产业低息或贴息贷款中拿出一定数额贷给要素市场的建设者。五是市场收取的管理费除按规定可以从中列支的以外,其余部分应全部或大部用于市场本身还贷和建设。
(二)采取先租后建、就地改造等办法,加快市场的场所和设施建设,有条件的要尽快配备微机,通讯设施要尽早齐备,其他必要的设施也要尽可能解决,为市场的有效运作提供最基本的手段。
(三)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培育和建设要素市场体系,必须充分重视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知识、会管理的专门人才。各级各部门各市场要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快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和政府宏观管理人员的培养。也可以采取送出去学习、请进来传授等方法,广辟培养人才的渠道。有关大专院校也要增设相关专业课程,为培养专门人才创造条件。此外还应有重点地对各类经纪人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培训,对具备条件的经考核发给资格证书。
(四)健全和完善市场法规。一是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依法经营、依法办场。二是抓紧出台我省在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金融、产权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三是对于已颁发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要结合情况的变化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不断充实新的内容,以有效地解决市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加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要加强市场执法系统和监督检查机制的建设,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健康运行。二是实行市场登记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统一管理。凡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各类市场,开办单位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登记,领取市场登记证,建立规范的市场档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此外,还要加强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严格对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使市场交易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中有序进行。
(六)积极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中介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企业联系的纽带,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发达的市场中介组织是市场体系成熟和市场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根据下一步发展的需要,一是要发展为协调和约束市场行为的自律性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等。二是要发展为保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公证机构,如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事务所,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三是要发展为促进市场发育、降低交易成本的服务机构,如信息中心,咨询、研究机构,报价体系,结算中心,物资配送中心,货栈等。四是要发展直接为市场服务的“桥梁”组织,如各种经纪商、典当行、拍卖行、职业介绍所、商品房房地产交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等。五是要发展为监督市场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检查认证机构,如计量检查、质量检查、生产检验等生产服务机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领导,依据市场法规,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整顿,帮助其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开展正常的竞争,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要素市场培育和建设工作的领导
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全面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为进一步从组织分工上加强对要素市场建设工作的领导,在省市场建设协调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省体改委要侧重把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工作抓好,要素市场协调指导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委,重点负责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目标的统筹谋划、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主动服务,及时解决要素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省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沿着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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