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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的决定
  • 【发布单位】808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4-05-21
  • 【生效日期】1994-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的决定

(1994年5月21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根据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建议,经过委员审议,决定将《黑龙江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我省老年节”,改为“每年公历九月一日定为我省老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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