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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7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2-08-28
  • 【生效日期】1992-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决定

(1992年8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定。
决定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自治州辖格尔木市、都兰县、天峻县、乌兰县以及茫崖行政区和德令哈镇、大柴旦镇”修改为“自治州辖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天峻县、乌兰县以及茫崖行政区、冷湖行政区、大柴旦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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