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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卫委等五部门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2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1-05-15
  • 【生效日期】1991-05-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卫委等五部门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卫委等五部门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1991年5月15日津政发〔199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教卫委等五部门《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普通中等教育的结构改革,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得到迅速发展。目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未统计中等师范学校)共有二百九十七所,在校生八万九千八百人。中专、技校和职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一比零点八一。十年来,共培养出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八万三千人,技术工人十万零五千人,农村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劳动者一万零六百人,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发展中还存在缺乏统筹规划、学校布局与结构不尽合理、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为使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得到发展,根据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十年的发展目标
十年内要建立起适应我市实际需要和面向二十一世纪的、规模适宜、布局与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社会主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其规模、布局、结构、层次要同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达到教育先进城市的水平;建立起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服务系统;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法规建设,逐步建立督导、评估制度;理顺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形成一个既便于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又能调动各方面办学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活力的体制。

二、“八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的招生人数,市区保持六比四,郊区、县力争达到一比一。五年内,中专学校在校生达到三万四千人,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三万七千人,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三万五千人。
(二)办好一批起示范作用的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和市级重点中专学校各五所,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技术学校各五所,国家认定的市级重点职业学校八所。
(三)适当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努力办好现有的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发展初中后的职业技术教育,使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都能经过一定形式的培训,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要把农村的职前职业技术教育与职后成人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在乡初、高中毕业生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八五”期间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要继续贯彻调整、整顿、充实、提高的方针,在办好现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进一步确立职业技术教育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各地区和各系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办职业技术教育的成效,作为考核该地区、该部门工作优劣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本地区、本部门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二,进一步端正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逐步建立起职业技术教育同本地区和本系统的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机制。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在各级政府的统筹规划下,积极发展地区、行业、企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制。发展各种形式短期职业技术培训,使其分别达到相应的职业培训规格。
第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扶持发展技工学校和职业中等技术学校。采取措施,逐步使中专、技校、职业学校达到规定的办学规模。调整专业、工种设置,根据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尽力开办缺门、短线和急需专业。深化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建议市政府成立天津市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并建议由常务副市长和主管文教工作的副市长任正副主任,市计划、经济、劳动、人事、财政和教育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委员。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统筹规划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研究制订全市性的有关政策,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卫委。各级教育、劳动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塘沽、汉沽、大港区和各郊区、县,区(县)和乡两级政府,要搞好农村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把农、科、教结合起来。
(二)多方筹措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国家财政和厂矿企业安排的资金是职业技术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辟一些渠道,解决职业技术教育经费。(1)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原经费开支渠道不变,市、区(县)财政及各办学主管部门视财力情况,努力使职业技术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2)节流开源,多方筹措。一是厂矿企业从用人受益角度出发,录用跨部门中专、技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交纳一定数额的培养补偿费;二是中专、技校和职业学校的实习基地,可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并根据规定给予减免税照顾;三是适当调整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费标准;四是鉴于职业技术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阶段,中专、技校可参照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职业学校适当收取学生的实验实习费。五是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业学校的建设。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教卫委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拟订,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各办学主管部门和联合办学单位,要帮助学校建立实习基地,不断增加实习设备。市计委从市基本建设投资中,对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的基建投资给予适当补助。
(四)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劳动就业政策。市劳动部门要制定贯彻“先培训、后就业”政策的实施细则。今后,社会招工必须经过就业前的职业培训,主要技术工种要逐步做到变招工为招生。中专、技校的毕业生是指令性计划。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是指导性计划。市劳动、人事部门在招工或招干时,要根据现行政策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或聘用职业学校毕业生。要鼓励经济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举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职业学校,市有关部门应优先考虑这部分学校毕业生的用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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