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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关于重视编修甘肃地方史志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6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3-05-02
  • 【生效日期】1983-05-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关于重视编修甘肃地方史志的决定

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关于重视编修甘肃地方史志的决定

(1983年5月2日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重视编修甘肃地方史志的议案》(第一号议案)。大会认为,编修甘肃地方史志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应当引起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为了尽快开展此项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省、州、市、县、自治县(区)分别成立编修地方史志委员会,负责领导此项工作。并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吸收史学界、学术界人士参加,承担编纂任务。

二、制定规划,编写纲目,收集资料,尽快开展此项工作。

三、编修地方史志的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列入地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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