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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财会〔2010〕943号
  • 【发布日期】2010-07-30
  • 【生效日期】2010-07-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0〕943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0〕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4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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