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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打击街头路面灯光夜市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城法通[2010]14号
  • 【发布日期】2010-04-19
  • 【生效日期】2010-04-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打击街头路面灯光夜市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打击街头路面灯光夜市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的通知

(深城法通[2010]14号)




各区城管执法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城管局,市城管监察支队:

为迎接第六届“文博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大出版物市场整治,树立我市良好的国际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舆论氛围,拟于4月20日至5月8日期间集中开展针对街头、路面、灯光夜市非法出版物的专项打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近阶段打击非法出版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区执法局要将打击非法出版物工作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讲求效果。

二、各区执法局要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街头、路面、灯光夜市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对街头、路面的巡查,对无证报刊亭、假冒报刊亭和街头路面摆卖销售摊点予以取缔,对非法出版物予以没收。

三、市监察支队要加强打击街头、路面、灯光夜市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的督察工作。

四、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门书面材料,于5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我局。

专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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