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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茂滨海花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11
  • 【生效日期】2010-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茂滨海花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告

关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茂滨海花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告




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用地单位)的精茂滨海花园项目(原名精茂科技配套生活区)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海景路与海山东三街交界处,宗地号J240-0010。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建许字BH-2007-0190号),总规定建筑面积55251平方米。现用地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中羽毛球及篮球场地进行调整、将1-6栋一层平面图中“架空绿化”修改为“架空休闲”、5栋一层架空层增加配电房。以上修改仅限云线圈注部分。

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因上述修改涉及相关共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五天(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25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共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本宗地所有业主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等)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示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五日内(2010年4月30日18:00前)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以上公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至精茂滨海花园项目现场查询,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刘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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