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党〔2010〕3号
  • 【发布日期】2010-03-18
  • 【生效日期】2010-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深卫党〔2010〕3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民营及驻深医院,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纠风办《印发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要求的通知》(深纠〔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从服务群众保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的大局来统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单位)的监管和指导,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主动,力求实效,推动本系统(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各单位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具体负责人、联络人各一名,并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于3月25日(周四)前报送或传真到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501室。

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2010年4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请各单位要在4月1日前在所有对外服务窗口(包括网站、公示栏等)张贴行风评议告示(见代拟稿)。区属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单位由各区卫生行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部署落实。



联系人:伍优传 徐红先 联系电话及传真:25503223

市委卫生工委

2010年3月18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