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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011-0162宗地提高容积率的公示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13
  • 【生效日期】2010-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011-0162宗地提高容积率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011-0162宗地提高容积率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就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011-0162宗地提高容积率事项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A011-0162宗地位于新安街道(67区),面积20432.22平方米,现状为空地。2005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5)4045号),容积率1.9,建筑面积388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该司拟利用空地增建一栋厂房,容积率由原合同约定的1.9提高至2.83,总建筑面积由原合同约定的38850平方米调整为57820平方米,其他技术指标不变。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3月19日。在公告时间内对该项目建筑指标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www.bafdc.com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27812421 传真:27812416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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