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日本东京国际电玩展中国文化贸易展区”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03
  • 【生效日期】2010-03-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日本东京国际电玩展中国文化贸易展区”的通知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日本东京国际电玩展中国文化贸易展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文化市场已成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平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提升中国文化企业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深度开拓日本及东南亚市场,商务部拟于2010年9月在日本东京举办“日本东京国际电玩展中国文化贸易展区”。该展览为商务部主办的非商业性境外展览会,将由部领导带队参加,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重点支持和培育的境外展览会招展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