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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艾办发〔2009〕3号
  • 【发布日期】2009-11-16
  • 【生效日期】2009-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深艾办发〔2009〕3号)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发〔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围绕“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宣传主题和“权益,责任,落实”宣传口号,结合自身实际,在12月1日前后认真组织实施。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你们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有关宣传数据等)于12月7日前报我办。

联系人:宋俊敏,联系电话及传真:25632404,电子邮箱:szcdchiv@163.com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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