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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本政办发〔2009〕127号
  • 【发布日期】2009-10-23
  • 【生效日期】2009-10-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本溪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12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发至乡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结合我市造林绿化实际情况,编制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涉及林业、水务、交通、城乡规划建设、房产、教育、国土、铁路等部门的建设任务。该工程是在我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工程建设基础上,对前两项工程的补充和推动。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效益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注重科技,实施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确保省下达我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需求,重点抓好城镇、村屯绿化及城周山绿化,主要公路沿线要增加绿化密植,达到成片、成带,村镇(屯)绿化要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栽植苗木要达到万株以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绿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2.坚持统一规划、条块结合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实行分系统负责,属地化管理,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市直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进而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由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工程建设以沈丹高速公路本溪段、本桓公路、小草线小市至汤沟段两翼可视范围内的集中连片荒山、灌丛、疏林、蚕场补植造林,城区周边及城中山小开荒治理、工矿废弃地复绿,以及村屯、校园、住宅区、厂区、营区、公路、铁路、河岸绿化为重点,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好进度安排,并将每年市领导绿化点安排在城周山。4.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造林,确立科学的造林模式,采取点、线、面布局,坚持以乔木为主,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在条件允许前提下,要继续栽植大树,确保达到绿树掩映效果。5.坚持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同时,市、县(区)两级都应增加配套投入。各部门也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多方筹集绿化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工程建设,确保任务完成。三、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由74?3%提高到76%以上;林木绿化率由75?05%提高到78%以上。通过大面积补植改造疏林、灌木林及残次蚕场,进一步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使全市城乡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生态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总体任务共造林18?79万亩(详见附表1),其中:林业用地内建设任务为15?7万亩;农村路旁植树80万株,折合0?7万亩(详见附表2、2-1、2-2);部门绿化2?4万亩。根据我市任务量,市政府决定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完成9?94万亩,占总任务的53%;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8?85万亩,占总任务的47%;2012年全面进行补植完善。在林业用地内建设的15?7万亩中,宜林荒山荒地造乔木林3?6万亩;疏林地、灌木林、残次蚕场补植改造12?1万亩。要突出抓好以下十二项重点工程建设(详见附表3、3-1、3-2):1.本桓公路两翼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林业局牵头,明山区政府、本溪县政府和桓仁县政府分段负责。总计41190亩,植树916万株。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20595亩,植树458万株;2010年秋季至2011年20595亩,植树458万株。按县(区)分:本溪县35780亩,植树798万株;桓仁县4900亩,植树106万株;明山区510亩,植树12万株。2.沈丹高速公路(本溪段)两翼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林业局牵头,溪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明山区政府、平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和本溪县政府分段负责。规划完成造林8146亩,植树180万株。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4073亩,植树90万株;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4073亩,植树90万株。按县(区)分:本溪县6550亩,植树146万株;平山区180亩,植树4万株;明山区296亩,植树6万株;溪湖区100亩,植树2万株;南芬区920亩,植树20万株;开发区100亩,植树2万株。3.小草线两翼造林绿化工程此工程由本溪县政府负责。规划面积19670亩,植树438万株。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9835亩,植树219万株;2010年秋季至2011年9835亩,植树219万株。4.村屯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分片负责。总计完成284个村,植树284万株,折合面积12909亩。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144个,植树144万株,折合面积6545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140个,植树140万株,折合面积6364亩。5.校园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分片负责。全市114所校园全部实现绿化达标,其中新完成校园绿化73所(其中城市校园27所,农村校园46所),植树16万株,折合面积1200亩。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37所,植树8万株,折合面积600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36所,植树8万株,折合面积600亩。6.住宅区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房产局负责。全市466个住宅区全部实现绿化达标,其中重点建设50个住宅区,植树14万株,折合面积1200亩。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25个住宅区,植树7万株,折合面积600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25个住宅区,植树7万株,折合面积600亩。7.公路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交通局负责。规划完成30条公路绿化,总长441?1公里绿化任务,折合面积1000亩,共植树11万株。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15条公路338?8公里,折合面积680亩,植树7万株;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15条公路102?3公里,折合面积320亩,植树4万株。8.河岸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分段负责。规划对以太子河、细河、北沙河为主的12条河流进行绿化,共植树579万株,折合面积17202亩。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植树238万株,折合面积7758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植树341万株,折合面积9444亩。9.城周(中)山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共规划完成1066亩,植树26万株。其中: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533亩,植树13万株;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533亩,植树13万株。10.工矿废弃地复绿工程此工程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于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进行田师付煤矿矸石山植被恢复,总面积40亩,植树2万株(其它项目待争取上级立项后实施)。11.城区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具体任务详见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专项规划。12.开发区新城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和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任务详见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专项规划。四、2009年冬季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重点在2009年冬季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程:1?本桓公路小堡(高速公路下路口起)至本溪水洞两侧行道树栽植,要求现有行道树稀疏的要密植,树下要栽植2行左右花灌木(丁香或连翘),在合适位置多行植树,建设景点。此项工程由市交通局总体负责,明山区政府和本溪县政府配合。2?市内程家山和李家山的绿化,以栽植常绿树、红叶树种为主,今冬大规模造林启动仪式暨市领导绿化示范点设在程家山。此项工程由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明山区政府按规划提出施工设计,市林业局配合明山区政府搞好程家山绿化,市城乡规划建设委配合明山区政府搞好李家山绿化。3?沈本产业大道响山至辽宁科技学院绿化。由市交通局负责,汇通路及其他城区绿化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实施。4?太子河两岸(城区段)绿化,由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实施。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参照国家林业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本次规划的估算指标。即: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营造乔木林450元/亩,营造灌木林35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残次蚕场补植改造200元/亩;农村路旁植树1?5元/株。本规划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投资外,市、县(区)两级政府应加大补助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多方投入,以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对建设单位造林实行定额补助的政策,参照国家工程造林和我省重点生态工程现行补助标准:宜林荒山荒地人工营造乔木林补助20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残次蚕场补植改造50元/亩;农村路旁植树1?5元/株。六、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工程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举措,由市政府负总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下达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程作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业绩考核以及“兴林杯”竞赛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正职是该项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行政正职具体负责。市政府成立专门工程建设督查小组,具体负责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各县(区)和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市统一安排,尽快编制本地区(部门)详细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责任人。2.多方筹资,保证投入。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绿化。按照“谁开发投入,谁所有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要在工程建设中鼓励企业捐款、冠名赞助和个人认种、认养活动,鼓励各社会团体、企业和社区群众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林基地建设。坚持“谁造谁有”原则,落实产权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解决工程建设的后期管护问题。3.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以人为本的生态建设内容,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结合起来,提高全市人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使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4.科学规划,注重实效。各县(区)、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部门)实际,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不留死角。充分做到乔灌结合、林果结合、林草花结合,真正实现国土绿化。5.把住质量,确保实效。各级林业(绿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种苗生产的指导和管理。加强种子、苗木的检验检疫。加强苗木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凡是不具备“一签两证”的种子、苗木,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加强种苗调剂工作,要选择良种壮苗,多栽植大规格苗木,所需苗木尽量当地解决,做到适地适树。6.加强科技,搞好服务。全市各级林业(绿化)主管部门要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造林技术、林木经营、种苗供应、技术咨询、课题攻关等全方位服务,为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主动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好工程建设。

附表:1?本溪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建设任务及投资概算表(2009年冬季至2011年)2?2009年冬季-2011年本溪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汇总表(林业部分)3?2009年冬季-2011年本溪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筹措表4.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汇总表(2009年冬季-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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