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19
  • 【生效日期】2009-10-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通知》

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通知》




各有关协会商会:

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200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会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加。

附件:

1.关于申报200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通知(点击下载)

2.2009年省名牌申报工作附件材料(企业用)(点击下载)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