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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32号
  • 【发布日期】2009-10-15
  • 【生效日期】2009-10-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

(川府发〔2009〕32号)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人才推动、法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推进“两个加快”进程,建设质量安全、市场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新四川。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底,全民质量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新培育中国名牌产品60个、中国驰名商标6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0个(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50个);省政府质量管理奖15个、四川名牌产品1000个(其中四川名牌农产品200个)、四川省著名商标400个。

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通过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环保、节能、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逐年递增,力争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服务质量目标。铁路、交通、民航、邮电、物流、旅游、商贸流通、居民服务、住宿餐饮、农业服务、服务外包、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机构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各级质量管理培训机构,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把质量安全教育作为各类职业学校和在职职工培训及中小学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质量安全相关课程。继续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动员和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质量、关心质量和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质量平安建设。严格实施设计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分类监督制度、质量风险监测评估制度、缺隐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督自律责任;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以及地下储气井、气瓶、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

(三)提高产品质量。围绕“7+3”产业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管,探索建立执行标准实施反馈机制,加快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应对机制,搭建全省WTO/TBT(世贸组织技壁垒协议)、SPS(动植物检疫协议)通报预警平台。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创新机构,支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产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公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与国际接轨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技术平台。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四)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建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坚持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制度,提高建材质量监管的有效性;按照“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原则,建立健全建材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推行先进的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认真查处各种违法案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现代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贸流通、农村服务、旅游、服务外包、房地产、物业管理、设计装饰、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中介组织等服务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大集团,实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围绕增加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提升和改造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及重点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扩大城乡就业。

(六)推进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培育和自主创牌力度,支持品牌建设的基础性研究、品牌信息发布、品牌宣传与推介;积极帮助自主创牌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资金,鼓励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等国家级和省级品牌,鼓励挖掘、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区域产业核心价值点,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地方或行业标准,联合注册创建区域性共享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品牌影响力实施商标授权经营,促进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跨国投融资、跨国并购,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和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和具有国家级品牌的中国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实现自主创牌与代工生产有效整合,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集群。

(七)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技术保障、市场监管为一体的节能减排体系,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产品。加大节水、节能、节油、节电、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和节能政策的实施力度,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废弃产品回收和再利用、替代能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等节能减排标准和配套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遏制高污染行业的产能扩张。鼓励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活动。通过实施锅炉等高耗能重点设备设计节能审查、操作工节能知识培训、节能管理达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监测等手段加强对高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和监管。杜绝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民用“三表”监管。

(八)建设诚信体系。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把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记录作为征信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和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适时查询。加大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监督抽查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形成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对守信行为联合激励的社会机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设立质量许可准入制度,建立质量评审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宏观经济运行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各行业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考核评估成果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全省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兴川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质量兴川工作机构,把质量兴川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省质监局要牵头建立质量兴川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二)健全法制体系。针对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质量溯源、执法打假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加快品牌保护、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建立食品、建材、农资等民生缺陷产品的召回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产品设计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投资、消费、出口等环节质量分析、评价的法制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省内高校有关质量管理专业的建设,培养紧缺质量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同国内外著名教育机构、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专业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建立标准化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等制度,在实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制度中,要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引入市场机制,在户籍、教育、薪酬等方面制订吸引质量管理优秀人才的措施,引进和培养高级质量管理人才。

(四)建立激励机制。落实与质量兴川配套的信贷、税收、土地等激励政策,支持生产要素向质量信用企业流动。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级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质量信用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引导公共资源向质量信用企业流动,在重大设备采购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质量信用准入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将质量振兴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检测中心建设、监督抽查经费、标准化工作经费、打假治劣举报奖励经费等纳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激励机制,对在质量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地报道质量兴川工作的发展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四川制造”的良好品质和四川企业的优质服务,广泛宣传四川企业抓质量、负责任、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各类展览、展销、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宣传和展示四川企业和四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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