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65
- 【发布日期】2009-09-11
- 【生效日期】2009-09-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国庆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特殊意义,切实把政务值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值班人员快速、有效处置政务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证政务值班工作万无一失。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作为政务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值班人员具体负责的政务值班机制,确保政务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政务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搜集、处理和报送办法,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值班人员必须是机关在岗工作人员,严禁雇用保安和临时人员。要调整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保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实行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并将本单位值班表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坚决杜绝因政务值班空岗、漏岗、信息迟报、漏报造成信息中断而影响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及时处置情况发生。
三、畅通渠道,认真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主要领导对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负责,并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的应急管理原则,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特别是一些苗头性、预警性的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政务值班室)报告,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四、落实责任,加大政务值班检查监督力度。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将对全市政务值班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值班期间,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出现空岗、漏岗现象或传达上级机关交办的任务、跟踪落实反馈领导批示指示不及时、不到位的,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情况的地区和部门,将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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