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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 【发布文号】国科发计[2009]518号
  • 【发布日期】2009-09-08
  • 【生效日期】2009-09-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科学技术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结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9]518号)




各有关国家工程中心主管部门:

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国家工程中心作为科技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国家科技计划相互配合,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崛起,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国家工程中心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工程中心作用,科技部对进入运行阶段的工程中心进行了评估。通过运行评估,对60多个运行良好的中心给予了滚动性强化支持,对少数运行状况较差的中心提出了要求和建议。第三次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是对2004年以前通过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两年以上的89个国家工程中心进行整体运行评估。运行评估结果表明,国家工程中心整体运行良好,在工程化及产业化能力、行业带动作用、对外开放服务、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工程化研发能力与水平方面,国家工程中心成果的水平与成熟度同步提高,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重大工程化成果,成果转化、技术集成配套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聚集、培养了一批优秀复合型人才,初步形成结构合理、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改善了中试试验设施与手段,建立了高水平、通用性较强的技术开发平台。

在行业地位与作用方面,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64 %的中心在行业中具有“十分重要”和“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对行业技术发展的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逐步增强;积极实施“专利战略”与“标准战略”,培育行业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以适用的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工程化成果扩散、辐射机制,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工程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等多种途径,不断地向行业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

国家工程中心采取“网络制”、“股份制”、“会员制”、“联合实验室”、“成果转化基地”等多种模式,建立了与上、下游单位合作的网络和国际合作交流的渠道,积极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学术交流等活动,在对外开放与服务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学术交流,为行业培养、输出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国家工程中心对运行管理的机制和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用独立型、相对独立型(依托单位二级机构)、整建制挂牌型和多依托单位联合组建等多种模式,逐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协调国家、行业目标与依托单位目标,实现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宗旨。五年来,绝大部分国家工程中心资产状况良好,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年平均增长率接近20%,处于稳定运行发展之中。

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工程中心作用,科技部将加大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家工程中心提高工程化能力和发挥行业作用;同时,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优化国家工程中心整体布局。为此,科技部决定对于在国家工程中心第三次运行评估中表现优秀、良好的国家工程中心(附件一)予以表彰;对于评估结果为问题较多的个别国家工程中心,提出警告或撤消国家工程中心称号(附件二)。各有关国家工程中心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国家工程中心运行管理,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2007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结果(优秀、良好)

附件2:提出警告或撤消称号国家工程中心名单

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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