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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9〕141 号
  • 【发布日期】2009-09-02
  • 【生效日期】2009-09-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141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协调重特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郑松岩 省政府省长助理

副组长: 林依标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伦 省监察厅厅长

陈绍军 省农业厅厅长

马承佳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 石建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元邦 省监察厅副厅长

黄新銮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何南飞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丛 澜 省环保厅副厅长

陈 宁 省环保厅副厅长

廖 屹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国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黄伟庆 省环保厅纪检组长

李 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宋海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吴章云 省水利厅副厅长

林少雄 省农业厅副厅长

兰思仁 省林业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林作明 省物价局副局长

谢沛敏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林新彬 省气象局副局长

裘松樵 省安监局副局长

李 伟 福建海事局副局长

林月恩 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张建平 福州电监办副专员

时小雨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裴金佳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文标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伯前 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昌贤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荣郎 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兴禄 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力利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秋琦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由马承佳厅长兼任。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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