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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59号
  • 【发布日期】2009-08-20
  • 【生效日期】2009-08-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工作方案

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承办,以“应对金融危机,谋求共同发展”为主题的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定于2009年9月14-16日在沈阳举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东北亚发展论坛。

1.辽宁省暨沈阳市人民政府招待会。9月13日(星期日)18:00-19:30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办,由市外办承办。

2.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开幕式。9月14日(星期一)9:30-11:30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办,由市外办承办。

3.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区域合作分论坛)。9月14日(星期一)14:00-17:00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办,由市外办承办。

4.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环境分论坛)。9月15日(星期二)9:00-11:30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办,由市环保局承办。

5.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金融分论坛)。9月15日(星期二)全天在辽宁大学国际会议厅举办,由辽宁大学承办。

6.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航空运输分论坛)。9月15日(星期二)全天在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举办,由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二)第三届中国东北亚(沈阳)进口商品博览会。9月12-15日在沈阳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由市贸促会承办。

(三)第八届中国沈阳韩国周。9月13-18日举办,由市涉外大型活动办公室承办。

二、工作分工

(一)市外办负责2009东北亚发展论坛的整体策划、方案制定;负责协调、调度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联系国家有关部委;负责邀请接待中联部、外交部、国家友协、外交学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领导,东北亚及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政要、前政要、驻华使节、政府官员、城市代表、国际组织官员;负责论坛外事活动的礼宾安排;负责协调口岸单位做好参会外宾的通关工作。

(二)市贸促会负责进口商品博览会的方案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

(三)市涉外大型活动办公室负责韩国周的方案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

(四)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分论坛的各项工作。

(五)委托辽宁大学承办金融分论坛的各项工作。

(六)市金融办负责邀请有关金融单位领导参会。

(七)市外经贸局负责邀请接待商务部领导、世界知名跨国企业负责人。

(八)市发改委负责邀请接待国家发改委领导。

(九)市科技局负责邀请接待科技部领导。

(十)市接待办负责邀请接待国内有关省、市领导。

(十一)市外宣办负责论坛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

(十二)市公安局负责论坛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

(十三)市卫生局负责论坛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饮食卫生工作。

(十四)市建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论坛活动期间水、电、燃气的保障工作。

(十五)市城建局负责论坛活动期间主要街路悬挂灯旗及公益性宣传标语等的审核工作。

(十六)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论坛活动期间主要街路、来宾驻地和活动场馆周边市容的清理整治工作。

(十七)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和处理论坛期间的上访事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杜绝群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和交通路口等事件的发生。

(十八)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含部分外语专业人员)参与论坛活动的服务工作。

(十九)有关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结合国外团组投资合作和参观考察意向,做好经贸洽谈及对口接待工作。负责提供本地区招商推介材料,由大会统一制作宣传板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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