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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开展我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疾控发〔2009〕38号
  • 【发布日期】2009-07-22
  • 【生效日期】2009-07-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开展我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我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

(深卫疾控发〔2009〕3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我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粤卫办函〔2009〕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牵头组织,各单位配合,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我省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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