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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2009年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7-21
  • 【生效日期】2009-07-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2009年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深府[2007]142号)的规定,我局和市贸易工业局近期开展2009年度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9年8月1日―2009年9月30日。

二、申报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窗口统一受理申报资料。

三、认定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及联系方式等,详见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网站(www.szst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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