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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2009-2011年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人厅函[2009]13号
  • 【发布日期】2009-07-20
  • 【生效日期】2009-07-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2009-2011年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2009-2011年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人厅函[200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中西部地区中小学管理水平,教育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决定联合实施2009-2011年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该项目是“中国移动蓝色梦想教育捐助提升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移动西部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2006―2008)的继续与深化。现就做好此项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9年至2011年,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通过影子培训和远程培训两种培训形式,促进参训校长学习省内、外优秀学校的办学经验,切实提高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校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实践能力,培养一批推进学校改革创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二、内容与形式

(一)影子培训

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000名中小学校长开展影子培训,其中,每年组织600名农村校长在西部省内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开展省内影子培训,三年共培训1800人;每年组织400名骨干校长到东部8省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参加省外影子培训,三年共培训1200人。

培训内容以学校管理实务为重点,将参训校长派到省内、省外实践基地学校担任“影子校长”,学习借鉴先进学校的管理经验。每期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基地研修、总结交流等三个阶段,培训时间为13天。其中,省级培训承办单位组织集中培训2天,总结交流1天;影子培训实践基地学校组织参训校长开展基地研修10个工作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专家组将对影子培训进行业务指导。

(二)远程培训

面向中西部23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个县(市),开展农村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组班,每班培训50名校长,200个项目县每年培训10000人,三年共培训30000人。

培训内容以“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为专题,以远程学习、网上直播、短信互动等学习形式开展远程培训。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负责远程培训平台建设、课程资源开发、技术支持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三、组织与管理

(一)本项目由教育部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资金支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按相关规定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教育部人事司负责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受教育部人事司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设立项目执行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建项目专家组,开发校长影子培训指导手册、编辑出版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学校办学特色与经验汇编等培训资料,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校长》、《基础教育改革动态》、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等刊物和媒体为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学校及其校长、参训学员提供展示学校形象、交流培训经验、探讨学术研究的平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三)各省级教育部门负责本省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指导承办单位和实践基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

(四)各省培训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本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东、西部各项目省的承办单位根据2009-2011年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影子培训和远程培训的具体培训方案,经省级教育部门审定后,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

四、项目实施

(一)确定培训承办单位

各省级教育部门在本省内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的方式确定一个省级教育干部培训机构为本省的培训承办单位,并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承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为:

(1)具有丰富的中小学校长培训经验,能够承担国家级培训任务;

(2)具备较好的办学设施和较强的师资力量;

(3)影子培训承办单位具有协调本省实践基地学校的能力和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

(4)远程培训承办机构能够根据有关要求组织落实远程培训教学管理工作。

(二)遴选校长培训实践基地

校长培训实践基地是指承担校长影子培训任务的学校,由省级教育部门根据分配数量组织推荐(见附件2),报教育部批准。对审核通过的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由教育部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合颁发“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实践基地”匾牌,实践基地学校也将作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常规培训项目的实践基地;聘请实践基地学校校长为“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指导教师”;实践基地学校应组建以校长为负责人的培训团队。

本项目在西部项目省设立120个校长培训实践基地(中学 60所,小学60所),在东部项目省设立80个校长培训实践基地(中学40所,小学40所)。申报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特色比较鲜明,办学成绩比较突出,在本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

(2)学校的办学经验对于西部中小学校长具有推广借鉴价值;

(3)学校校长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具有相对丰富的管理经验,热心校长培训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培训工作经验;

(4)具备基本的培训条件,能为参训校长提供较为方便的食宿、办公等条件。

(三)选派影子培训学员

影子培训学员的选派由西部各项目省按年度分配名额组织落实(参见附件5)。省内影子培训的参训学员由省级教育部门协调落实实践基地,省外影子培训的参训学员由项目执行办公室在东部8省协调落实实践基地。

参加“省内影子培训”的学员选派条件为:

(1)西部农村中小学校年龄在45岁以下的正职校长;

(2)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在学校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3)有一定的理论修养、教育政策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4)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培训学习活动。

参加“省外影子培训”学员选派条件为:

(1)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小学正职骨干校长;

(2)教育思想端正,潜心办学,在学校管理上取得了较突出成绩,在当地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

(3)有较强的理论修养、教育政策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4)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培训学习活动。

(四)选派远程培训学员

中西部项目省根据远程培训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3)和本省实际情况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县和参训学员,并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参加远程培训的学员选派条件为:

(1)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长;

(2)具备上网条件与网上交流能力;

(3)能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省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应会同中国移动省公司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指导,及时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各项目省级教育部门和培训承办单位应加强与项目省中国移动省公司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地方移动的互动活动,争取协助与支持,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三)2009年度项目实施时间为2009年9月至11月,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2009年项目实施工作。请各项目单位提前将本地区培训方案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

(四)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收集、整理和保存好项目实施的相关材料,积极做好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各培训承办单位应及时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项目年度总结和三年项目总结及有关资料。

六、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共计1500万元,每年500万元,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资助。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省内影子培训按每人每天220元、省外影子培训按每人每天300元的经费标准,拨付至各省培训承办单位和实践基地学校。远程培训按每班4000元的标准通过省级教育部门拨至各项目县。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按年度将项目经费的60%直接划拨给各省培训承办单位,作为项目启动经费。每年项目结束后经评估合格,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划拨40%的经费余额。没有完成预定任务或完成质量较差的,扣减或者不予划拨经费余额。经各项目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各省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各省培训承办单位收到年度经费后,应及时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发票或收据。

七、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如无特殊说明,西部12省指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中西部23省指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东部8省指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

(二)请各项目省级教育部门及时确定培训承办单位与联系人,并于8月5日前将填好的《培训承办单位登记表》(附件1)报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请东、西部各项目省级教育部门按照校长培训实践基地遴选条件和《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实践基地学校,并于8月18日前将填好的《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3)和《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学校校长登记表》(附件4)报送项目执行办公室。

(四)请西部各项目省级教育部门按照2009年度《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5)确定本年度参训学员名单,并于9月10日前将填好的《影子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6)报送项目执行办公室。远程培训学员名单根据项目执行办公室通知另报。

(五)我部人事司将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于8月中下旬分别举办“影子培训组织管理者培训班”和“远程培训组织管理者培训班”。办班有关事宜由项目执行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

联 系 人:张杨、黄伟

联系电话:010-66097794,66097580

项目执行办公室(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 系 人:柏丹、李伟、王兵

电 话:010-69201369,69248888转3623、3306

传 真:010-69243185(自动)

地 址:北京・大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邮 编:102617

电子信箱:ydpx@naea.edu.cn

附件:1.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培训承办单位登记表
2.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名额分配表
3.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申请表
4.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学校校长登记表
5.2009年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培训名额分配表
6.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影子培训”学员登记表

(以上表格可以在教育部人事司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站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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