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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发布文号】财会[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7-20
  • 【生效日期】2009-07-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财会[2009]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典当企业:

为了规范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典当企业不再执行原来的相关准则、制度、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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