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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监督发〔2009〕57号
  • 【发布日期】2009-07-08
  • 【生效日期】2009-07-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深卫监督发〔2009〕57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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