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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循环型社区规划与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7-06
  • 【生效日期】2009-07-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循环型社区规划与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循环型社区规划与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民政局联合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循环型社区规划与实施方案(草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该规划与实施方案(草稿)的意见,现公布该规划与实施方案(草稿),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于2009年7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18室(邮编518029)或发电子邮件至:hby@szmz.s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循环型社区规划与实施方案(草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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