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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24号
  • 【发布日期】2009-06-13
  • 【生效日期】2009-06-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田金钢(市委常委)

副组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

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运升(市粮食局局长)

焦封喜(市农经委副主任)

成 员:薛海明(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龙欣(市农业局副局长)

扈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贾玉民(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尚玉国(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朱红姣(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任建庄(市粮食局副局长)

马素梅(市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刘建设(中储粮河南公司偃师直属库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粮食局,史运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建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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