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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泰州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987号
  • 【发布日期】2009-06-12
  • 【生效日期】2009-06-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泰州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泰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987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18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东方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王力宏,于2009年6月27日到江苏泰州加盟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并确保演出活动安全。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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