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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高考期间在哈机关和有关单位延时上班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44号
  • 【发布日期】2009-06-04
  • 【生效日期】2009-06-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高考期间在哈机关和有关单位延时上班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高考期间在哈机关和有关单位延时上班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44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2009年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将分别于6月7日(星期日)至9日(星期二)和6月25日(星期四)至27日(星期六)进行,届时,我市将有5万余名考生参加高考,考点达64个;6万余名考生参加中考,考点达71个。

鉴于今年我市建设地铁工程,交通组织压力较大,个别主干街路堵车现象较为严重,且考生参加考试时间恰逢上班通勤时间,为保证全市考生能于9:00时前顺利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经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中直、省属在哈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及有关区级机关,在中、高考非公休日的6月8日(星期一)、6月25日(星期四)、6月26日(星期五)3天延迟1小时上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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