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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巴西圣保罗杰米罗歌舞团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907号
  • 【发布日期】2009-06-03
  • 【生效日期】2009-06-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巴西圣保罗杰米罗歌舞团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巴西圣保罗杰米罗歌舞团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90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09]7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百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巴西圣保罗杰米罗歌舞团一行17人,于2009年7月1日至10月15日到四川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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