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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10号
  • 【发布日期】2009-05-27
  • 【生效日期】2009-05-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洛政文〔2009〕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史秉锐(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主 任:胡俊敏(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宏晓(市法制局副局长)

李书理(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温志明(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翟振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市信访局、法制局、人事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常设成员单位。临时成员单位根据复查复核的具体信访事项确定,其负责人为成员。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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