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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46号
  • 【发布日期】2009-05-26
  • 【生效日期】2009-05-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

(洛政办〔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平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平安建设和构建和谐洛阳,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实行挂牌督办。根据近期市公安交警部门的排查情况,市政府确定了15处危及行车安全、急需整治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措施,就整治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各有关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作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治责任,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15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整治任务。

附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情况一览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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