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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洛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41号
  • 【发布日期】2009-05-21
  • 【生效日期】2009-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洛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洛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洛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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