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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发〔2009〕47号
  • 【发布日期】2009-04-29
  • 【生效日期】2009-04-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府发〔2009〕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三个代表”和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我市旅游业在全行业从业人员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全市旅游业的各项经济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武鸣县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为2008年度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县区;授予王少业等16名同志为2008年度南宁市旅游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授予广西南宁饭店等10个单位为2008年度南宁市十佳旅游星级饭店;授予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等10个单位为2008年度南宁市十佳旅行社;授予南宁青秀山景区等15个景区为2008年度南宁市优秀旅游景区;授予广西寰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国旅(广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2008年度南宁市入境旅游突出贡献奖;授予南宁市嘉和城温泉谷、隆安县龙虎山景区为2008年度南宁市发展最快的A级景区;授予何旋等10名同志为2008年度南宁市十佳导游员。

希望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旅游行业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旅游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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